200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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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Magic


1-2-3 Magic: Effective Discipline for Children 2-12我數到3ㄛ!-三招讓你成功教出有規矩的孩子

同樣是同事的書(苦笑)。雖然知道看過這種書也不一定在對未來孩子的教養上有所助益,畢竟家家有本難唸的育兒經,不過還是解決掉了。
一樣,來作個大意統整。事實上好像也只剩下這一部分了,對於這種東西我幾乎沒啥心得好說。(哀)
對於可以馬上停止的行為,我們得用1-2-3 Magic,即是數1-2-3(間隔約五秒),然後還不聽就把他們丟到中場休息區,基本上幾歲就待幾分(這點在Children Are From Heaven也提過)。其中的「中場休息」和Children Are From Heaven可說同出一轍。但在本書中,這項手段已經被視為主要的「管教」孩子的方法(其他就是更具懲罰意味的取消特權、沒收心愛東西等)。我其實很佩服兩本書的譯者對 time-out 竟都挑了同一個譯名,該不會是通過有無了?使用1-2-3 Magic 重點在心平氣和,並展示一種無可轉圜的態度。除非孩子真的不曉得(如第一次),否則連解釋都不必。否則會陷入「說理—規勸—理論—大吼—處罰症候群」中。
至於要孩子快去做的行為,我們得用讚美、鼓勵的方法。13章起說了許多在這情況下的策略:
正向增強作用
以口頭的讚美或正面的言語強化行為,讓孩子喜歡做那些事。但若孩子不喜歡,則應適可而止。因為我們常常對好事難以啟齒,所以得自我督促,盡量使負面:正面<1:2。(記得有其他的書也說過,雖然比例沒那麼低。)數123算負面的。
簡單的要求
以公事公辦、務實且平靜的語氣命令孩子,不要參雜情緒,這樣孩子也較少出現考驗與操縱行為。別用「我們是不是該一起來寫功課了」這種措辭,這只會引起負面情緒。
用和計時器競賽的方式
用激將法「我敢打賭,你會輸給計時器!」讓孩子在時間內完成某些事情。語氣仍得形同公事公辦。計時器的好處是孩子無法考驗他。不用說,這招不能太常用,不然會失效(「又來了~」)。
付費制度
若孩子有零用錢等自父母來的金錢來源,則沒做而由父母幫忙完成的,要付錢給父母(實際上是扣錢)。當然這只能用在父母可以幫忙的項目,例如餵寵物。另外,依照夏色の砂時計KURAU那時說過,停滯的人性總是走向腐敗,因此可能的話以絕對的制度規範為佳,但在制度無法成形之下,最起碼應該養隻自己也喜歡的寵物,以防最後腐敗了卻無法收拾。
自然的後果
如果孩子不做,就狠心的讓他嚐到不做的後果。例如:
沒做回家功課等作業
先靜觀其變,不行再插手,如利用家庭聯絡簿(作業單)搭配正負正法或粗略檢查法。正負正法是指第一句話先挑出其優點稱讚,接著作點批評(正文);最後再以正面的話總評。有時候時間已經來不及,或對有ADHD、學習障礙的孩子得用粗略檢查法,不要太過追求完美:這樣會孩子可能會叛逆、逃避以至中輟。
另外如計時器與做表格法,這時若孩子能自動自發完成、沒抱怨、沒拖太久記得加分。
在起床上學去時賴床遲到
對小小孩多用讚美,並可將行程寫作表格。大孩子就別為他們找藉口,讓他們真的面臨遲到的慘劇,例如錯過早餐就讓他們餓。但得注意安全問題,並且最好和老師溝通好。或許有些人會想到,若是孩子如同缺乏羞恥心,已經無視遲到所帶來的後果呢?當然就得採取其他方法了(像是扣錢吧)。
沒有收拾整理房間與亂丟東西
其實這不一定非得管。若孩子在自己房間外的公共場合能作得好,倒也可睜一眼、閉一眼。真要改,可用計時器(沒時間磨蹭)、垃圾袋法(規定期限,定期把亂丟的玩具裝到垃圾袋收在某個地方。)、鐵桶法(把看到的丟進固定的地方)、付費制度、做表格(需多加讚美)等法。
自然,這只能用在不做真的會自食惡果(且是對孩子有效果的)時。
做表格
透過公開簡單表格記錄「快去做」行為,可讓孩子受到正向回饋:紀錄的增益、父母讚美與完成任務本身的成就感。年紀小的可貼貼紙,並施以小惠(孩子最吃這套←哀…不過其實大人不例外,例如拍馬屁戴高帽。←哀2);大的可評分。獎勵不一定要物質的,像是一同看電影亦可。這種方法因為很累,久久一次就好。
數1-2-3(鼓勵短暫的「快去做」行為)
得注意時機:隨即可完成的。
其他還有以下狀況的應用:
做家事
多讚美,別期待他們做更多。六歲後可開家庭會議分派。還可用做表格、付費制度等。
晚餐時間
面對挑嘴的孩子可配計時器讓孩子先吃一點點沒吃過的新奇食物:二十分鐘內吃完才有甜點。分量少而不強迫,久而久之就會喜歡了。或用四選三法則,且沒吃完(不愛吃)的也得吃一小口,這樣才有甜點。
晚餐不夠溫馨愉快時,可試試各吃各的,或偶爾帶出去吃大餐。
晚上睡覺
規定上床時間並嚴格遵守。可以在完成該做的(洗澡刷牙上廁所,可列張清單。)後,守在床前(但別一同躺下:持たねえぜ。),待時間到道晚安。電風扇規律的背景噪音有時很有用。若孩子會跑下床,則採中途截斷法:孩子下床時間越久,得到正向回饋越大,所以最好在房門前就默默拉著他回床上。
萬一孩子半夜驚醒,然後跑來跑父母,也不說話,常常是為了上廁所。別開燈或說話動怒,直接摸黑帶孩子上個廁所回來睡,免得受光刺激而過於清醒(包括自己)。動作盡量緩和,讓孩子保持睡意。別讓孩子習慣與父母睡,除非狂風暴雨。
孩子說理無用,所以千萬別說太多。他們不是能好好理解的動物,除非當他們漸漸長大。不過,別忘記,連大人都不算理性的生物。也別要他們負責,他們就是不能。別過度管教,很多時候孩子對自己應該怎麼作清楚的很。
第六、七章說明了許多常見問題,而這些解答中最重要的是要堅定立場,別妥協或姑息養奸。孩子很會鑽漏洞的,所以別造成例外。所以,就算是連在公共場合丟臉也是一樣,不能寬貸。
第八章說到,孩子吵架時別問「怎麼了?」以及「是誰先開始的?」孩子可能從實招來嗎?結果只是各說各話罷了。其他還提到別要孩子道歉(有口無心只會造成欺瞞)、別袒護弱者,說「妹妹還小,就不能多讓他一點嗎?」(給了弱者免死金牌)等等,也給了我很大的啟示。不過,兩個人一起處理的話,假如有一個常常都是比較乖的,那麼他有可能會覺得正義無法得到伸張,「每次都不是我的錯,媽媽總是不罰他!」就是。
到第十章提到孩子常用來達成目的的手段
拚命哀求
「拜託嘛!」、「就這一次。」不是要鐵石心腸,但也得曉得這是在作戲。
耍脾氣(恐嚇)
孩子無法得逞時可能會趺坐(老實說這邊用這詞怪怪的,還是「跌」坐較為傳神。)地上、敲自己的頭、尖叫、用力捶踢、找父母理論、說髒話等等,尤其於有外人在,大人無法應付時。這類行為最好在五六歲前就修正,否則可能會更嚴重。
威脅
我要離家出走、我要去自殺、我不吃晚餐了、我寧可餓死、我要殺死你(的寵物等)。首先父母要先分析這些話的真實性,例如孩子最近是否有受挫招致想自殺;如果沒有危險就不用理會。
苦肉計
「家裡都沒有人喜歡我」、「你們都比較喜歡妹妹,不喜歡我!」等等的。有時也會併用一些自我懲罰,自我否定甚至傷害自己的招式,如不吃晚餐、躲進衣櫥和撞牆等。別真的產生罪惡感了,這行為只是在作樣子。常與拚命哀求一同使出。
諂媚
媽咪,和其他人比起來你最漂亮!別上賊船了。
暴力宣洩
這是最糟糕的情況,孩子可能會砸東西、摔踢門、攻擊父母等等。孩子年紀越大,使用的行為會越激烈。
解決法:善用1-2-3。而這些也常常是大人本身使用的。我還滿佩服他怎麼能分出這些…可能足以上心理學教本的假說?
12章說明了不是可以用123就解決的問題。這部分於Children Are From Heaven並沒說明,因此是較有價值的。對於這些更嚴重的行為,我們還是應該分出層次,施予相當程度的懲罰。方法如禁足(連續一段時間吃完晚飯就回房休息,不得看電視打電腦、電話等。)、罰錢(扣零用錢,並賠償造成損失)、作家事(清理房子 n 小時)、社區服務(到教會或其他機構作義工 n 小時)、研究(選某一主題寫 n 頁報告或參加團體諮商)等,依程度酌量。假如孩子習以為常的犯錯,以致犯錯為常態,就應該重獎勵,例如連續數日沒犯錯就大加讚揚。
若孩子生氣的箭頭不是指向父母時,該當個傾聽者以同理心傾聽(別滿口仁義道德)。但孩子將怒氣轉向父母時,該立即數123。(まあ、ずるい事。)
孩子故態復萌常是因為父母無法平心靜氣數123。這時該來場「行前說明會」,重新實行。
我在想世上這麼多教育父母的書,該不會表示現在有許多人其實都已經不知道要怎麼作個稱職的家長…或是說,因為時代不同了,我們不再能靠自己的本能(例如將孩子視為私有物)來管教,所以大家才有必要學習怎麼為人父母?不過,一邊教人要將孩子視為獨立的個體,一邊在文中卻又要人別期待孩子說理說得通,顯然現在的主義(人文?)還有其矛盾在。未來說不定很快的連父母都不能體罰孩子了,到時體罰假如變成公訴的話,又有部分人會感嘆父母難為了吧。ま、的確,要體罰不如還是在管不住時將之送到警察那邊比較乾脆(無責任だね)。
2006/12/4?-30 19:34, 2007/1/10 22:36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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