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0日

还吾庄子 (Give_me_the_real_Zhuangzi) レビュ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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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吾庄子


还吾庄子——《逍遥游》、《齐物论》新解

翻閱這本書花了很長時間啊。看不很順的原因,主要大概是之前也提過,我對文言文理解力不夠,得費點功夫思考字義注疏問題。(其實我還得了 Computer ADHD…啊、不知能不能這麼說就是了。不過既然有Internet ADD,說 Computer ADHD 也不為過吧。很多現代人可能都得了某種這類形式的心理病症,例如Mobile Phone Phobiamixi 依存症博癮等。Work ADHD 說不定是其中最正當的一種吧?)可以的話別光是「注」,附一下白話翻譯會更好。也就是說,最好重新編排,將其中「且将这句话译如下」、「我的译文如下」之類的段落全部集結,再描述一下其意涵(與佛教的類比就可以放這邊。當然,解釋很有可能會因為個人 因素而產生偏差。)。這之後才加上與其他版本的比較與釋疑,我相信會讓本書更通俗易讀。事實上後來確實也採用了這種「先译后解」的方法,惟那已經是最後一小段了。(普通人如我,重點不在這些抓錯工程,而是要了解莊子真正的意思可能如何,雖然並不是不能理解他用了大量篇幅,要讓有疑問之學者們認同的苦心。)自然,我的能力不足,無損本書價值就是了。
本書對老學究、掉書袋等有這很嚴厲的批評,從作者沈善增「中国治学有个很不好的传统,"代圣人立言"」這段就聽得出來。此外尚對一些有名無實的狀況提出不滿,還引莊子為注。例如形容沒真才實學的「只是倚老卖老,"是非先也"」。當然我也同意他的說法,只不過充斥著對莊子無謂讚揚的反面,有些地方貶損各大注釋卻不留情面,一寸きつ過ぎるではないか,甚至說得像是這些注釋者明知故犯,有意扭曲莊子原意一般。即便有不甚了解而搞錯的,但還不至於刻意吧。ま、我自己也有這種傾向,所以不好說別人。而我不能接受的也有一些,像是从《我注庄子》到《还吾庄子》代序這段,不會過分強調西方不重本體嗎?把很多錯誤都歸罪到造物意識,但堅持這麼極端思想的(如今)也僅佔少數啊(就算再早一點,還是有很多人沒有這種妄想吧。)。總是會變的嘛,見到不通的,只好改思想了。
本書也提及莊子寫這書的方法,看到其中「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我不禁想到,我自己也常常這麼做:用另外的例子印證主題,提出權威說法,總結與表述結論等。不過人的偏見還是很深,自以為是卮言的,不見得真的能在任何情境下都適用。

持續看下去,與我當下的思想大致上並沒有太多歧異。特別的感觸並不很多,大多懶得記下來了。接著雜七雜八提點還記得的。

  • 書中有許多地方將莊子與佛教思想類似處相互比照,這對我是不錯的學習。
    鹏飞南徙有段描述得道人精神境界的。我的想法有點出入:不是得道後就應拒絕名利,而是若得道則不需要名利。這時就算有名利,也會像是糞金龜滾著一球糞要來呈獻;這已不是拒不拒絕的問題,以常人的說法是根本用不著。即便硬要你收下,較糟的情況也只能苦笑著說「困りますね」。本來那些就不是得道之後會在乎的。
  • 鹏飞南徙還有段說「老師的作用,只是對你自己參悟所得加以印證」,我也有相同體會,在On Freedom就說過了。本來個人的人格就不是硬加強灌能夠累積的,內化的過程需要自己的體會,尤其是求道這種類型的。所以,自己沒體悟的話,再怎麼說也是鴨子聽雷。但自己有所覺悟時,就能藉他人的經歷來驗證了。
  • 雖然沈強調大乘,但藐姑射之山一節中提到「道與世人眼光無關」還是很有小乘的味道啊。或許應該這麼說:得道的確是個人的事,沒人能代替你修行成佛,而且也不應為外物所動。但既然大家同在一條舟上,又何必自我封閉呢?有好點子就該大家一起分享啊。(是的,這裡我認為大乘本不是「救贖」的意味。要說是「拯救」蒼生,不如講成拓展世界與個人的可能性。)
    「到了神人境界就可以不受到物的傷害」這點,很遺憾的我的理解是「體悟到這個層次,那外在的刺激就不再能影響內心的狀態。」現在要我相信修練到某個程度連火都燒不出傷還有點困難。
  • 齊物論的題解言「論」是描述事實,「議」則是(以價值觀)議論評斷。但對「道」,我們只能說「就是這麼一回事」,連描述其存在,歸納出條理都不可能。我的理解是,對於(他人的)價值觀,我們不能以自己的認知隨意批評,只 能同意其存在。這裡得搬出我之前說過的「選擇論」。舉例來說,有些人早餐喜歡吃漢堡,或許和我們習慣不同。但這並不代表自己覺得饅頭比較好,就有權力要求別人順從。我們能作的,頂多是檢查他人的價值觀是否圓滿完善。例如喜歡浪費能源的人,就以「假如把能源用完,致使子孫無法過舒適生活」問之。而對於道,那或許不是光就能明白的。
  • 荅焉似喪其耦」這段,因為我並沒得到體驗(連坐禪也沒有過),所以到底是怎麼個情形並不曉得。我甚至懷疑自己會不會有那天,以及這種「無餘涅槃」之感到底算不算真的解脫,或不過是另一種神靈體驗。佛道兩家的得道體驗是否又一樣呢?
  • 看到「借十二因缘来说明佛教的宇宙发生论」的部分,這次可是長篇大論說佛了。老實說還真看不怎麼懂,主要可能因為我沒有經驗,不能「印證」吧。到這我開始考慮現在似乎還沒有讀透這本書的功力,讀起來異常的慢,加上都已經一半了,依舊沒能有大心得,所以是不是先放棄呢?
  • 阿賴耶識概念的建立,是一定要以潛意識概念與輪迴觀念為前提的。」這段為我揭露了說佛中提過,佛教無法捨輪迴的另一種可能性。我想,輪迴大概已經滲入到佛教教義的每個細節了吧,雖然我還是覺得輪迴沒有因果上的必要性,但這恐怕已經是共識了。
  • 理性自我―「思我」,就是「真宰」。讀到這段,我忽然想起之前在彼女の願うこと。僕の思うこと。提過的,「信じるものは救われる」的題目。這議題以這邊的說法尚可用另一個方面來看待:光是以理性來認知世界是無用的。應該跳脫這層鑽牛角尖(「证"道"不可能是理性思辩的结果」),以純粹的心去感受。這讓我想到,這邊的「真君」很� ��是誠心誠意,完全信仰的感覺。或許,最後我們不能以極為完備的理性來圓滿解釋我們的世界,只要「信」就夠了;但問題是全世界不同的人會有一樣的「信」嗎?假如有的話,那不會是因為某些必然性致使我們如此的呢?感覺上沈已經不只是「以佛注莊」了,他似乎還極力想闡述佛道兩家以同樣的方法得道。
  • 齊物論篇中提到了進一步的理論,「齊物」在我看來是破「我」之執與欲,能達到萬物平等的程度。因此我相當同意他對齊物所作的言論。而他說「齊物」是見道後的自然狀態,而不是目的,我也同意。我的見解是,因為世上無值得執著者,故也就不會特別遷就某物。「真正做到与万物完全的融通、同一,这就得道了。」我想是同樣的意思。
    同樣描述應為見道後狀態,不是目標的,還有「吾喪我」,這我也同意。發現包括自己都沒有特殊性時,自然如此。從這兩段,可以發現與佛教的對照還頗多的。
    但與書中不同,我以為得道之人是可以「隱於市」的:在說佛提過,這不代表就得離群索居,翱翔九霄。以現代的說法,「得道」恐怕代表知道什麼狀態下「應該」有什麼作為,進退得宜。雖然有時可能只能說「無愧良心」,但總是最佳選擇。
  • 講朝三暮四的一段,說道「看了《列子.黃帝》中的這段話,讀者便可明白,這故事重點不在眾狙的愚惑,而在狙公的智慧。」原來我們都用錯了?但是,不論用哪一種 解釋,愚民們畢竟是很可悲的啊。
  • 無為是老莊思想的重點。看完此書的說明,我的體會是「不刻意、使適性發展,而非己為所欲為抑或揠苗助長」。不過在師文鼓琴這段,我倒想問,假如大家都無所偏,那就不會有痛苦嗎?在那樣的世界還是會有自然災害引起的家破人亡吧。是不是有人認真想過,假如真的每個人都去我執了,那會變成什麼樣的世界呢?或許,我們只能說,到那種狀態下,即便家破人亡,也不會感到憂慮悲傷。而,光這樣就夠了嗎?(最起碼,在那樣的世界中,我們還是得控制人口,還是要有人決定� ��什麼程度是縱欲,如何是可以接受的範圍。)
  • 沈非常強調「東方哲學以動力為本」在我看來有點怪。我覺得還是用「西方重實效,中國重人本」可能來的好些。原因?該不會是西方文化中,只要有實力的就能出頭,東方則重裙帶關係?なんてね。
若要簡單總結對此書的意見,那還是得重複:對我來說,莊子是怎麼被注釋錯的意義並不大。重要的是這本著作所要表現的是怎樣的內涵。雖然我之前就覺得老莊與佛教於精神上有相通處,但見到以佛教觀念解析莊子的這還是第一次。(聽說章太炎亦有以佛注莊,但看的書不多,自然不包括這本,慚愧。)可惜本書過於重視訓詁(我想這可能正是本書目的),對內涵之延伸與探討反而成為其次了。
2007/7/4-15 17:20

小説十八史略 (shousetujyuuhassiryaku) レビュ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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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説十八史略


小説十八史略

陳舜臣這部小説十八史略寫得還滿精彩的,看起來不至枯燥無味。說來看歷史小說也不是第一次了,只不過比起純文學,比例的確少得可憐。之前所以克制這方面的涉獵,主要因為覺得真要了解歷史,還是不假他人之手較好。這些二次作可能因個人理解而有錯謬或於實情不符,所以不如讀正史。算來本作正可說如此:將各史料統合,包括稗官野史。有許多逸事皆為編入,如李廣射虎。虛虛實實假假真真。為了營造情境用的,如#124黃巾一章也就算了,卻還有不少是擅自塑造人格:覺得他們壞就打壞到底,亂謅小說。如對項羽就言其自私到底,不斷重複強調。此外感覺上過分注重某些時代(通常是戰亂),例如三國就佔了半本以上� ��主要或許是戰亂時代較精彩,承平沒啥好講的。
縱使有許多不真確處,但後來發現自己文言文能力不足,加上他人寫的固然可能加入了自己的私人見解,但考慮到他們可能參考了多方來源,以及近代才出土的證據,重要的是比較好理解(我也成軟派了),所以還是看了一下。其實想要讓歷史古籍「現代化」的大有人在,像是柏楊版資治通鑑,雖然被批評錯誤不少(如前面所提過的),但讚賞的也大有人在。前不久風光一時的(长篇)明朝的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当年明月更提到「历史都可以写得很好看」,可見這漸漸已是種趨勢。
潜规则起我對歷史就有番新的認識:歷史中有許多對人性的描述,例如私慾、權力鬥爭,而其中許多就是推動歷史的動力。於是我讀史目的一是要借鏡歷史,學習什麼樣的環境下局勢會如何演變。二是了解前後源流,期能得到知其前因後果的認識。之後看中國上古史綱等基本上就是以此為基本,到這次才能清楚表現出來。接下來有機會的話,還準備看看柏楊的書。

本作一開始出現的幾名女性,如妲己、西施之輩盡被當成了被操作的工具,一切以國為重。書中第一個破除此魔咒的是中段才出現的貂蟬。但,仔細男人何嘗不是如此?大家都浮沉在歷史的巨浪中,千年後回首,宛若浮華春夢。一直看下去就會覺得很多歷史事件都充滿陰謀,感覺上本作將這些歷史「人性化」,使之躍然紙上,層次似乎提高了。之前讀史都沒想過內情可能如此複雜。一堆人裝傻明哲保身,還有一堆妄想禪讓、逼人傀儡化的。(原來中國朝代替換,以禪讓為宗。)
之前就想過古人常受疫病與體制所苦,很多人的生命可能不值一文,甚至草菅人命。看過以後,更覺得就算是富人,只要頂頭的不滿,還是隨時可能丟掉性命,或是去職流放。女性的貞節其實也差不多。雖聽說古代重貞潔,但男人說要,女人又怎麼敢違抗呢?出現女性被物化也就不足為奇了,連生存權都被輕視,不長眼就可能連親族一同被誅的那個時代,人們實在行無餘力談人權、女權這檔事啊。
對於介紹的主要腳色之一,皇族,有點我不怎麼了解:不知為何有部分皇帝喜扮家家酒?以及,後漢皇帝為何短命?是因為放縱嗎?後面的問題可能較容易找到答案,前面的…不如說是人性?因為在那種封閉環境下,人要不變「異常」都很困難?看過就想起萬曆十五年中所言,皇帝其實也很可憐,他們沒什麼自由,尤其是皇帝。部分還有點意外,像是本來以為元朝忽必烈全是草原風格,看過覺得他還滿漢化的。

血酬定律心得提過天災不會特地挑昏君,重點在承平時代可以吸收衝擊,但時代一亂,小小乾旱就能使人作亂。這邊還要加上權力鬥爭也不會特地挑戰亂時代,但卻可能因為是非常時期而產生嚴重後果。舉例來說元固然強大,但宋自己不爭氣,危急存亡之秋還在內訌也是一大原因。其中還提到秦檜,高中時聽說已受平反,但現在查查似乎卻沒那回事。
本作各段都不長,各段間沒有緊密的結合;加上提到之前出現的人物會再做解釋,親切だね。因為我是利用工作之餘拿起來隨便翻翻,所以這種編排頗合適。假如是小說,可能會像CROWS那時一樣,到後面已經忘記前面說過啥了。就本作的價值來說,拋磚引玉可能是其最大效果吧。
2007/6/30 21:28-23:20

血酬定律 (The_rule_of_blood_and_gains) レビュ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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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


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

這幾天讀書效率極差,竟費了兩三天才讀完一本書。上次看過吴思的潜规则,描述人與人交往有哪些不能浮上檯面的交易,這次看他進一步闡述這些潛規則發生的原理。本書主要解釋了會有陋規形成,其機制主要是因為相信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的中國人以暴力強屈人的結果。我們偉大的老祖宗打一開始就不信任人人平等啥僗什子好聽話,相反的,有力量在手才是真的。無力的,乖乖屈服也是理所當然。不過我們相信的和西方不同,不是金錢,而是武力;所以值亂世打家劫舍、造反有理比起家財萬貫更有用。まあ…好像曲解過頭了。
總結一下本書的主要論點,(人身)安全是生存的最低需求,所以我們總是重武力,而保護費等暗規也因此而生。中華帝國自古以來都行君主專制,無出其外的,都需要一套中央集權的體制來管理人民。但這套體制卻可能戕害人民,甚至變本加厲利用對經濟或自由的控制使下位者活不下去。這種剝削的基礎在於,雖然我們期望人人平等,而維持人身安全是一個現實中好的制度可以作到的事(不只是夢想),但被欺壓到極點,也不過就人命一條。那麼在平等與人身安全的間隙,這我們稱之為自由的地帶,就是制度可伸可縮的範圍了:好的、寄望長治久安的制度趨向平等,而作威作福、短視近利的就利用制度之「合法傷害權」趨向人身安全這底限。其實能不能「合法」傷害人根本不是重點,因為原先不合法的,改一句話就合了。中國之所以會王朝循環,一個朝代換過一個,是因為初創之時大家對前朝之腐敗與緣由記憶猶新,任官者也都知道不能太過分。但漸漸地上位者越來越追求己身利益,也就開始侵蝕人民的生計。到最後山窮水盡,通常只要遇上點天災,(難怪民間總傳說一朝將盡,天災人禍頻仍。或許天災不是都沒有,只是在這種時候最是痛苦。)人民再也活不下去時就亂了。書中提到作亂的一段,使我聯想起中國上古史綱提過的章節,其實這不正是文明初創時期之景色?想想,一旦革命結束,制度確立,一切就回歸這循環,百姓只能再當冤大頭,未免也太可憐了。不過,不懂得要像西方人一樣創造價值,只知道從他人手中奪取價值的我們老祖宗更可悲。該說是我們地大物豐,使人懶得再自己創造,或是該說沒腦筋呢?中國歷史中,壓迫者考慮的是己身利益的最大化。若他們意識到某做法會比較有利,就會嘗試去作,無論那看起來多詭異(官變匪、匪變官)。尤其是沒有退路又不甘願放棄時。被剝削者的基礎則在衡量反抗與順從的利弊得失。這界線雖然不� ��定在人身安全,但在亂世中,卻常常就是。這邊我們所領悟到的是,大家都只會趨向對自己有利的一方。所以說 Adam Smith 所言「每個人都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或許不會帶來最大利益,但這句話本身卻是真理:大家都不都這麼作?人是短視近利的生物,縱使有多短因人而異。別期望人能仁義道德。要人仁義道德,就得讓他們覺得這麼做有利。還是一句老話,這得靠制度。啊…當然,實際考量時,除了慾望,別忘記把人的情緒,例如自尊心與気持ち等也一起算計進去:對人來說,辦事爽快,讓人高興雖不一定能產生實利,卻也算是「利」的一種啊。除此之外,還得好好設計,別出現集權或官逼民反的現象。狗急跳牆時,制度法律或道德啥的就沒効了,還是得回歸利益面。
吴思闡述這些「血本家」統治範圍越大的,越寄望永續經營的,通常就對人民越鬆,這段令我想到黑洞的密度。越小的黑洞密度越大,而大到像把宇宙當黑洞時,密度就很小了。或許,每個基本粒子都是個極小黑洞?ま、関係ないことだが。這是有點異想天開了。由此我還想到,「統治」這兩個字本身就代表了一種不夠理想化的制度。舉例來說,若人民與政府的關係是人民出錢向政府購買自由、安全、公正的制度以及方便的社會建設等等,那麼人們應該也有權力隨時彈劾不滿意處,甚至換商家。以這角度看來,現存的體制� ��乎都不及格,可以說政府稅收也不過是另一種土匪。(从《血酬定律》看教育现象這裡有篇富趣味的推論。)我想,理想應該是沒有上下位者之分。倒不是指大家都作一樣的事,而是有辦法互相制衡。但這畢竟無法作到,所以我們必須找出可行的的解決法因應:下位者需要有合理的方法影響上位者的利益。例子之一是讓小口變大,俗稱人民開化,讓媒體等熱絡活動,使損害他們的風險變得很大。至於申訴對象,也不應該是更高位的管理者。過去只要對上負責,今亦要對下。只要我們可以將上位者的行為都摸清楚,自然就比較容易挑出那偷機摸狗的行為。法院是一種,最起碼也該使用輿論,讓人民擁有光是用輿論就能伸張權力的能力,並使任何意見都能自由發表。當然,還得讓人消除偏見,例如不因為「我不喜歡他」或「他之前騙過大家」就不再相信發言者的話。總之不是簡單工作。
評金庸一章和我在天地無用!提過的那些規則滿像的。我們都會做一些不切實的白日夢。以書中所述來推論,我想歐洲之所以會會想富翁而不是「王」、 武林高手,主要是因為我們的有能者都跑去作官了,沒心思搞人文思想以及歐洲一般的文藝復興。(書中的理由是「不能形成衝出農業文明的力量」。)再探討下去,本源之一可能是他們沒有大一統,因此權威者需要瞻前顧後,不能過於獨裁。這麼一來他對人民的約束力就變薄。人民有選擇權,他們的眼睛就會變雪亮,就會注意自己的權益,於是奠定以個人為重的人文主義的基柢。大一統的本源則可能是因為中原的人有同文同種的認知(民族意識當道),且自認優秀,為了抵禦(北方)外侮不得不團結這些「優秀的人」,於是漸漸就成習慣了。歐洲不能大一統,可能原因除了「王」眾多外,還因為他們自希臘 羅馬時代就有合議的傳統,不實施極權政治以避免獨裁(雖然仍未能完全防杜)。其他,教會勢力也摻了一腳。到這我們可以為「一盤散沙」作解釋了:中國人因為大一統的制度下於承平期間沒有伸張權力的機會,所以平常就沒有眼睛放亮爭取自己權益的習慣,只知道別出頭。西方人有,所以他們知道隨時隨地要團結。這造成了雙方民族性的差異。陳舜臣的歷史小說小説十八史略在這部分也提出了他的說法:中國會維持一統,主要因為古代部族都有一種同出一源的認知,加上秦始皇空前的一統中國的前例,才能使得幅員遼闊的中國能不像是歐洲一樣長久分裂。這之中當然有其事實層面吧。
雖然血酬定律是建立在大家追求自身的利益上,但這邊還是要重提中國上古史綱提過的,人類族群會突然變衰弱,常常是無事人自擾。若能與民生息,不逼其上梁山,那財富自然會漸次累積。还吾老子有云,取天下,恆無事。可惜人就是貪得無饜。

白役的情況我並不清楚,不過可想而知只要是集權統治,可欺上人民又沒聲音的,幾乎都會有。最起碼也會安插一下自己人或自己親戚吧。這大概就像最近的機要費一樣,已經變成見怪不怪,不這麼做反而會奇怪到遭人白眼的潛規則了。只是,應該不至於像過去那麼多吧。人民稍微開化了。
吴思說萬曆十五年中黃仁宇一直沒能說破潛規則,老實說,很令人汗顏的,我當時也沒意識到這點。大概我的歷練還不足吧。
「老虎为什么不长翅膀?」這段預言的結尾,吴思提到做人要有分寸。當然我們知道這有警惕人類的意思。另一方面卻亦可說我們自己是「血本家」,剝奪地球的生存權也得有限度:不只是上位者對下位者,像是我們對其他生物、對地球也一樣。過度了,就會自取滅亡(頗有道德經之意)。
對於最後他嘗試以本書的見地解釋共產黨統治大陸之後的歷史演變那段,因為我對大陸局勢不甚熟悉,也不好作批評。不過總想他多少還是受制於潜规则中說過的怕得罪人問題,非得在某些地方強加「偉大」之類的馬屁情緒性形容詞,基本上只能依照當下共產黨公認的是非觀,不能完全發揮,也因此蒙蔽了眼界。我這段感受聽聽就好,有可能是偏見。

連讀吴思兩本,發現他有許多引用史實部分重複引用,雖然令我懷疑是不是沒有更好的例子,但無論如何他能從所讀的古籍歸結出如此道理,已是非常不容易之事。本書中的觀念現在也已經變成顯學了。若是有時間及機會,可能看一下會比較好。最起碼與人論事較有墨水或題材吧!
2007/2/20-22 23:38

看了胡平:讀吳思《潛規則》與《血酬定律》,裡面提到他不甚認同吴思這種把人性光輝抹滅,什麼都談利益的一元論說法,除了認為他的研究方法不夠嚴謹,並質疑這或許和六四「理性終於敗給了暴力」以來中國瀰漫的氣氛,以及「九十年代以來,經濟學成爲中國的顯學」有關。也就是說,他覺得吴思的理論是一時性的,禁不起時代考驗。的確,我想吴思的說法只是一家之言。但,不可否認的,這其中確實是有其道理在,否則不會引起那麼多人共鳴。我也了解很多人不希望關懷、利他等人性光明面被抹黑� ��利益衡量下的結果,而寧願那是種和原罪相同高度的初衷情感。但人性光輝這種東西對絕大部分人來說是在人的生活還留有餘地,也就是自己吃的飽,行有餘力才能表現出胡平所言其他行為。況且,我們的關懷也不可能指向一個我們覺得不好的對象,也就是說,姑且不論為何某些時候明明不必要卻會作出良心表現,以及「良心不安」這種愧疚,(這其實我也有解釋:可能是利害估量加同理心。)甚至是「正氣凜然」;即使在這情況下我們還是在做自己覺得「好」的事。所以我想人大部分情況下還是重利益考量的生物。
我比較在意的是他提到「一元論者很難改變觀念」。事實上我現在就是這樣。應該說,我這種觀念從十幾年前,甚至國高中時期一開始就是這樣了(沒改過)。把「利」擴張到「所有覺得好的事物」,並說大家都不過在行利,只是眼光遠近有所不同。…不過,這不是廢話嗎?也許我應該先研究一下同理心再來說話。或許,那是由平等所生。
2007/2/23 11:25

結婚しようよ (kekkonsiyouyo) レビュ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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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しようよ


結婚しようよ(中譯:我們結婚吧)

這本書的重點很顯然是要探討結婚這種現象,或是說制度。其中提到結婚的理由:「為何需要結婚?」開門見山就來句「結婚しよう」。甚至可以說,某些部分文以載道的味道相當強烈。為了討論結婚的意義,裡面就生出了個在科技公司中卻搞結婚會場的第九企画室ブライダル課如此的環境,以「要怎麼想出讓人同意結婚的方法(而不婚前臨時變調)」但「自己卻不同意結婚」來引入這主題。
關於為何要結婚這問題,高中時代我就曾提出過疑惑。當時還想探知「愛」到底是什麼,但並沒得出確切的答案。對很多人來說,這東西本來就不會有答案,甚至一開始就不應該問。主角紺野雅寿爲了回答交往大學以來的女友見城早苗這樣率直的問題,不得不仔細思考。部分的讀者(例如覺得星里的作品需要深思,或是本身正有相同經歷的人。)應該也相同。在我印象中,ACG 的主角通常配合オタク形象被設計成內向而不善交際,因此很多時候握有求婚主導權的反而是女性。雖然幻想世界中,通常是女方想結,現實中畢竟還是需要男性來說這句話吧。男追女,隔層山,所以才提得起勁啊。或者,先講先贏,光是呆在那邊裝溫文儒雅只會被當墊腳石?啊、當然,奉子成婚例外,因為光女性自身無法良好的生養孩子,只好結了。雖說是男女平等的現代,通常女性還是較為弱勢的。而男性還是得負較多的責任。另一方面,會問「どうして結婚したいの?」這種問題的也夠怪了,現實中大概不多見?無論如何,雅寿爲了解絕不能結婚的困擾,終於想出像「結婚是人生一大轉折,當然之後還會有許許多多」這樣的解釋。然後又說是「愛の形」、「契約」等等的。其實早苗這問題的核心在現代社會觀念的改變,人們不再以家庭為重,轉而追求自己生活的滿足。所以價值觀上,結婚這種有如束縛般的契約漸漸變得不重要;而本作最後也不是因為雅寿找到什麼好的理由,或是解釋了「愛到底是什麼」才讓早苗點� ��同意,而是當兩人具有一起度過的珍貴回憶,覺得都想要以這種形式結合,並互相扶持走下去時,自然就會結婚了。「一起度過」這種愛情長跑般的東西在沙耶の唄講愛是什麼時也提過,これこそ人間性だ。在表現雅寿內心戲時,將結婚之路比喻成賽跑的終點這種譬喻頗為有趣,但早苗想必會嗤之以鼻吧。而這在沒有與人具有共同回憶,一同度過相同時間的我來說,也不過就是個笑料。尤も私なら、「あんた、感情がなさすぎ!」を言われるだけ。
早苗爲達到務實的婚姻,列出了一堆結婚前需要先解決的問題串,爲尋求共識。これは…私もやったことある。有很多人或許會覺得這很龜毛,想結就結,還搞那麼一大(看似不想結婚的理由)作什麼?但婚前有些共識於今看來似乎是比較好的,說難聽一點是預防萬一,為了以後離異準備。畢竟家世或婆媳問題也就算了,沒有人希望僅僅為了牙膏與另一半大打出手,以致無法收拾的狀況。而雖然這感覺有點像為了離婚而結婚,但簽署婚前協議書的也越來越多了。Things to Consider Before You Get Married翻譯)還提示了其他一些。 只是更多人會說,將結婚視為畏途,列出三大張的問卷,抱持「沒有共識就免談!」的態度也不可取;兩人共同生活很多時候需要雙方面的讓步。況且,人與人的交往,許多情況下,只要有那個意思就能解決。有些人選擇同居、試婚來作模擬以求初步解決,大概就是這道理。但研究似乎說明這樣比較不容易長久,因為這爲雙方留下後路而容易三心兩意、談條件。我比較有興趣的是那樣的 list 到底列出了什麼。(即便恐怕用不上)
裡面的一大高潮是對於面對兩個在許多方面截然不同的女性,到底該選哪一個以及用情不專的問題。最後的解決法如上面所提到的結婚條件,因為男女主角心中始終有對方的身影(早苗甚至因此不能接受柿枝一樹的求愛),所以在性格以及共同度過的時間之因素下還是這樣處理。祥子的部分不但隨便找個男人配了,還被冠上「誰都可以上」之名(可哀相),讓讀者心甘情願的離開這位可人兒。(要不我想有些人兩相比較後說不定還是選擇祥子,甚至說「這種犧牲奉獻的決心才是理想」。)至於出軌的部分,我看過的星里もちる作品,幾乎都對男方特別優待。這次也不例外,雖然雅寿後悔輕易的就上了祥子,卻一樣讓他 出軌然後教諭「這樣不好喔!」最後則來個Happy end:早苗保住了貞節,祥子有了歸宿,男主角愛情也圓滿了。雖然讓人覺得想的美,不過自然還是很高興的接受了,完全將早苗對雅寿一夜情時的疑懼拋諸腦後。男人比較怕戴綠帽可能是有道理的?所以才讓雅寿成為常規,早苗卻沒出牆嗎?是不是怕若連早苗都獻身了,會導致決定性的破局,暴露出男女愛情虛無的一面,而無法回歸到愉快的結局?以我的看法,早苗那晚沒出事情根本就是男人的自慰,這方面君が望む永遠的水月表現還現實多了。講白一點,一百個「正常的現代」女孩子在那種情況下,能不能找到一個不會出「意外」(當事人可不會覺得是「意外」啊。)的都有問題,而這樣的女孩是不是真的值得我們謳歌呢?男女之間的交合並沒有宿命性,大多是數次關鍵巧合的累積,或者死纏爛打下的成果。更多的可能是努力追求卻終究無能貫徹始終,以及連行動都盡付闕如的。
一樹以身為過來人的身分所說的話頗令我有所感觸:「都是心情問題。感覺不對了,在激辯的階段還算是好的,等到就連無關緊要的小事都能成為導火線,雙方打起冷戰,那就難受了。」「你不會因為與他交往很久,所以太過天真嗎?」「交往需要相互容忍,不能自我意識過高。」人與人之間不也一樣嗎?不喜歡的話,總是會莫須有的生出些嫌隙。冠冕堂皇的背後,其實不過就是一顆單純厭惡之心。重點根本不在那些後來附加、找來的理由上。所以就算移除了那些口實,關係還是不會變好。
另外,#6p44 提到「結婚は二人の問題だけど、二人だけの問題じゃないんだ。」的確,對於這種事情,需要對所有被影響到的人有所交代。同要的道理,「要自殺是個人的,卻不只是個人的事。」所以,象安樂死這種東西,最起碼得取得所有被影響到的人之共識。但換一面說,若大家都能欣然接受,那又何嘗不能這麼做呢?
2007/6/18 17:16
這部漫畫在我看來還是滿好看的。深思的話,或許因為久未撰文且江郎才盡,對於這個應該多發表意見的題材卻依舊沒啥感覺。However, 等某天我不幸碰上問題再說吧。前面提到我高中就和早苗一樣,列出一堆要結婚前得解決的問題,也想過果真哪天不幸碰上告白時(由我主動似乎比較難以想像…)應該問的問題:「你到底喜歡的是我的哪一點?」這裡包含著內在、外表以及隨之而來的選擇行為:愛情本來就不是種對象獨特的現象,我們無法說「在這世界上我只愛你一個」、「(就算你不在,)這一生只愛你一個」(連一生的長度在現代通常都嫌太長了…)。或許因為在小說中看過過多的悲歡離合(主要指背棄),那時我就曾脫口「只有音樂不會背叛我」。結婚典禮上「你願…此生(或一生一世等)…」的� ��約在我看來無異於飲鴆止渴、作一項苦惱自己「此生」的交易罷了,我們並沒有3×3EYES一般絕對性的契り。這種態度直接導致我對這種制度的不信任。雖然一直到現在我都沒遇上這方面的問題,但卻不斷被雙親追問「不結婚的理由」;說來這也滿尷尬的,我很難去解釋自己不信任這種制度(或是說怕被背叛,不只是暗夜行路那種,還包括更現實方面的:人很容易因為「你光顧著賺錢,根本就沒想到我,有什麼理由指責我找尋更美好的生活?」這樣的理由而離異。),並覺得結婚不過是種不負責任的契約之心理(大多數現代人都沒有足夠的覺悟。其實古代中國人也差不多,只是那時契約的力量強多了。為何如此的強則是個謎―尚待研究。)。雖然我後來發現,沒 有必要這麼擇善(?)固執,人本來就是這麼隨波逐流:就算自以為「音樂不會背叛」,那也只是天真的以音樂沒有思想與自主性來說。事實上不論是音樂或是另一半還不都是自己當下的趣味,所以才能定下「我想…」的決心?只是我們聽煩了某種音樂時,泰半不會覺得年輕時聽太多流行音樂,過於蹉跎人生;但一遇到另一半在外面有女人或紅杏出牆,就歸罪對方而無法忍受而已。到頭來都不過是人的選擇。而且如恋風所述,或許再怎麼固執或自覺不適宜(因為時間沒法用在對方上),最後還是會落入窠臼,仳離或告老時才發現「我終於還是結過了…」。只是態度還是很難改變。
2007/6/23 6: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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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轉載自Colorless 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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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TH NOTE


DEATH NOTE(デスノート)

這標題字母的方向特別設計過,要查原始的樣狀請自行翻閱漫畫。但我想這特別的設計可能並沒什麼特別的意義。
は…這漫畫還真費了不少時間來讀啊。最大的阻礙大概是讀到一半會很想跳脫,看一些其他的東西。原因是雖然一開始從夜神月著手,將他當作第一男主角;事實上到倒數第二話也的確都是這麼安排,視點主要以他為主;加上一開始優等生(全國模擬考狀元)、持てる(兼有手腕),已經習慣這種主角的オタク們很容易順理成章的將自己帶入,投射在上。しかしこれはそんな生暖かいもんじゃねえぜ。以一句話總結劇情的話,這就是逃亡至死的過程,而他的表現在在使人失望。だから実は不愉快だ。因為我們所帶入的主角後來越發的令人感覺非常沒品,自然就會讓觀客看的很痛苦。許多人大概會在心中想:「這傢伙怎麼這麼自私自利啊」吧。
2006/8/10晚
看完到現在還真過了好一段時間了。這三四天都一直在虛度人生,因為這次拼圖似乎比地獄少女那時更複雜,不知不覺就有點想逃避。不過隨著韶光荏苒,感觸也隨之淡薄,不趕快處理還是不行的。
本作漫画由畫過ヒカルの碁的小畑健擔任,他所畫的作品好像很多都不是他原作的樣子。原作大場つぐみ,有些人推測他是ガモウひろし,まあ…不管是哪個我都不熟就是了。
本作的中心ネタ是「一本寫上名字就能讓人隨意斃命的死神之書」。這種東西或許有些人會認為相當新奇,其實也不是那麼一回事,像是マジカノ或是神語都曾出現過寫上字就能影響現實面的書,兩作中的能力甚至更為強大,像神語中寫了世界就會照著運行,所以那是本「神之書」。但不論是マジカノ把這ネタ當作玩笑的題材,或是神語用作裏ネタ,都沒有此作這麼嚴肅的討論到這種超自然力量若是真的存在所會產生的影響。而本作「讓罪人死」更引發了我們另一層的思考空間。其次,上面提到兩作也沒像是本作一般引發如此熱烈的迴響。畢竟本作的風格嚴肅,又是較多人注意的媒體,被炒紅的作品。
對我來說,會融入主角,欣賞他(気に入ってる)主要是在第一集他對リューク所發的一些言論。舉例來說,他對人有表裡、具有就算滅掉他人也要保全自己的天性等等的認知,就令我產生共鳴。對本作的一些設定,我更是報以掌聲:像是對「利用了デスノート會有什麼樣的報應」,和地獄少女那種 lex talionis 式的一報還一報不同,甚至也沒採用 Salic law(兩者間比較請參考新約關於死刑的經文Two Justifications of Substantive Justice),而是褪去了人到的外衣,改以殘酷自然的機制:硬要說,也不過是幹了之後的良心自責,以及死後…デスノートを使った人間が天国や地獄へ行けると思うな。又像是「死んだ後にいくところは、無である。」,配合上第十二集「其實沒有什麼天國地獄這東西」的背景設定,顯然就是說「用不用都不會有報應」,更進一步就是「不管作了多少善事,行多少惡,人一死就一了百了」的意思。事實上在公式解析マニュアル中就說得很明白了:「本作沒有特意要表現什麼。硬要說的話,人總有一死,死了不會復活。所以在活著的時候努力點吧。另一方面,月的行為到底是正是斜,我想這種善惡論並不是很重要。」很顯然作者根本不把鋼の錬金術師裡面那種常人認為理所當然的善惡報應放在眼裡,或者說他非常明確的指出這些都是由人的手造出的機制,所以月與法律所為其實都是一種社會秩序的維持。但這報應並非天賜的觀念為常理所不容。我們之所以建造並壯大了「法律」這東西,輔之以公權力,千方百計要人相� �「法網恢恢」或最起碼「天網恢恢」,維持這麼昂貴的機制,就是因為人期望著公平,結果則是矇騙了一般人。而對一般小學程度的思考法來說,這樣的作品設定只不過成了一種慾望滿足的手段,他們不會思考到這層面。也難怪本作會引起那麼大的爭議了,這應該是一部二十五,甚至是三十禁的漫畫(笑)。假如最後竟還讓月活下來的話,衛道人士不知會怎麼講。
作品的風格是鬥智與心理戰。之前讀到類似的作品是スパイラル,而本作的推理部分用詞較スパイラル更甚,雖然這並不表示沒有漏洞。而到後來有點走樣,讓人感覺有點在玩文字遊戲的感覺。ルールで遊び?作者設定了許多「How to use」,然後就看主角在那邊鑽法律漏洞。本作還有個副作用,因為將人心描寫的過於黑暗,CARNIVALと並べたら、これこそ人間不信につくんだ。我看到一半暫時離開時,竟然不自覺的學起故事中腳色,開始評價周遭人們的行為與想法。…恐るべし。
主要內涵外其他部分我就沒太大感觸了,除了對主角作的結局安排外。我的感覺是故事最後恐怕已經有點偏向於ニア中心了,因此 page.97才會對月的反制沒有著墨。想來,當月在第二集違背自己(與大眾)的信念,為了封口而開始殺害無罪的人起,他最後的命運也許就已經決定了。或者說,他在殺害第一個人,抑或是一開始決定自己有「新世界の神」之力時?他實在過於執著放不下,這導致一連串的失控。其實好好處理的話,本來大可銷聲匿跡的。在最後與ニア的決戰前,也還可以考慮公開內幕。但他只想到要人死,又過於負けず嫌い。表現出太多私慾,什麼都只想到自己,完全不為他人著想。自己不想死,卻極力利用他人,犧牲其他多少人的性命都� �在乎,年少輕狂的自以為是(讓我想起我自己…恥ずかしいながら),自大的夢想成為神。這在我們的認知中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對最後結局雖然有許多人扼腕,但一定也有鬆一口氣的。
Lニア的外貌相當令我感興趣。L 總是一副黑眼圈(目の下に),而兩人的共通點則是大黑瞳孔以及衣著不整,下指示的同時還邊搞些有的沒的(ゲーム遊び、玩具を弄ってる)。「壞人」的既端莊又一副優等生,相較之下,「正派」的 L 與ニア卻是一副帶有狂野習氣的剌塌像。會說自己是ライト派的,(照あなたの正義はライト派?L 派?ライト派當下略多於 L 派的數據推測,因為キラ派比較偏激,較可能灌水,所以 L 派應該會多些,但也不至於多到1:2才是?)其著眼點之一應該包含這項吧。這裡面難不成什麼意涵都沒有嗎?我想,ACG,甚至普通劇本中都會出現的這� ��型人物,大多都直接間接的受到 Rain Man(1988)等作品的影響。電影中描述雨人有嚴重的自閉症,像是高機能自閉症,其實是Autistic savant。只是至今的自閉學者還沒明確發現過「善於推理」的類型就是,這些人頂多只能說是造出這些腳色的參考範本或是藍圖。
在雙方交鋒中,大多數人對雙方信念的注目可能還多於勝負,這是作者成功的地方:讓大家思考什麼才是較有價值的,而不僅僅是陶醉在誰輸誰贏的表面滿足下。對「到底哪一方才是正義」,大家的意見請參考あなたの正義はライト派?L 派?。大致說來,ライト派的多是受到「壞人就必須受到制裁」這種思想的荼毒,事實上ノート能殺的也不過是千百人,而且他說只殺極惡之人,所以或許真的有遏止的效果。反正再怎樣也輪不到算是半個好人的讀者自己身上。也有受到月精神感召,或是執迷於他那領袖風采的。這群人通常只從自己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相對的,支持 L 的似乎較多從大局著眼,少數則對月那種高姿態,以及他確實有濫殺無辜的事實感到噁心。這邊並不是在宣揚具有同理� ��的比讓世界繞著自己轉的更高尚,或是哪方較為正確啥的。そもそも若是我來選,兩方都不在我眼裡,或是說哪個都好(請參照下面正題的討論)。只是作者的安排多少有點「衛道也別衛過頭了」的味道,算是對人們的一記當頭棒喝吧。「別以為正義就真的能愛怎麼伸張就怎麼伸張!有時候善惡不會照我們所想像的那樣報應。」って感じ。
2006/8/16晚
撇開濫殺無辜的問題不談,我倒頗為懷疑假如主角是月像田中芳樹銀河英雄伝説中「ヤン・ウェンリー」一樣的人,並且真的只殺重刑犯的話…還會安排那樣的結果嗎?假如讓主角背負著「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讓讀者知道他是痛苦的一個個刻上這些名字,那麼讓這樣的腳色死亡,大家還是會怪罪他嗎?人的心智是如此容易受到影響,以致於我們常常沒辦法真的毫不帶情感的以理性裁斷事情。(或者如之前所說,依現在科學上的研究,人到底有沒有不包括情感的純粹理性都成問題。)另一方面,page.45描述到 L 只想抓到キラ,小我的犧牲不在他話下。不過這種心態就和キラ一樣,為了達成更為和平的世界,犧牲惡人的生命。不論是哪一方都不能說是無可非議。到ニア時雖然堅持不殺人,但我想假如事情 演變到他不殺事情就不能解決,必定會導致更大犧牲的話,在不得已之下他還是得處理吧。所以若是雙方的人格差異消除,故事描述到最後將雙方其實都不怎麼正義,連沒有人能拍拍胸脯說「我一定是對的」、「我最高上純潔」這層都點出來時,人們還能這麼評價兩人嗎?
因此我們應該從本作根本的主題著手,也就是SoltyRei那時也提過的,「悪即斬」的態度到底對不對。假如惡人都能現世報滅絕的話,有何不可?(極端一點,就「隨即報」了。)這就像在問「假如優生學可以改善社會的話,有何不可?」或是「安樂死有何不可?」甚至「若是天生殘疾,出生就得受到全時照料兼以昂貴社會成本醫療用藥,加上沒有意識,這種狀況下讓他早點解脫有何不可?」某種角度來說,就是功利以及人情之間的拉鋸戰。L 與ニア的觀念是惡人不可以以私刑制裁,更何況是用上恐怖的死刑;加上由個人來下裁決,多少會生錯誤,這一定是不對的。制裁最起碼應該得到大部分人的認同,因此不能交由獨裁的團體來裁決。それに、やり過ぎ。改造全世界…總是有些不想要的人,而他們也應� �有自主的權利。另一方面,依照基督教的理念,生命由神所賜與,人的存活不是由我們其他人之手,甚至於是他自己可以決定的。(すまん、這句是我加的。)但反過來思考,他們到最後在全世界都漸漸認同「罪大惡極之人應有現世報」或是偏激一點「我們的世界不歡迎殺人者存在」的キラ價值觀之下,卻執意繼續以自己的手制裁キラ,老實說他們和執意以自己的手制裁萬惡者的キラ是一樣的。只不過最後他們勝利,所以ニア坐大,如此而已。話說ニア他們之所以還得千辛萬苦揪出キラ,就因為我們想像中精算過的天罰是不存在的,人的秩序得由人自己維護。ニア也只是賭上一分氣,不見得就是胸有正義。
再說,ニア真的要高枕無憂的話,必須消滅致使讓人死亡能力出現的機制。不過死神機制是消滅不了的,他們只能除掉,或是說 DEATH NOTE。只要死神制度存在,難保不會有第二個入手 DEATH NOTE 的人。不否定假如作者真要搞的話,光靠推理與計謀就毀掉死神界也不是不可能。但既然沒這麼做,ニア最後還是很安心的追其他犯罪集團,我只能猜測除非作者心由餘而力不足(而沒再寫下去),否則這代表了故事光以背景設定就證明了ニア並不真的是為了正義(而是為了 L 的復仇)才追キラ,以及他們的正義終究是的。他們不能容忍キラ殺凶惡犯,難不成就能放縱死神隨意殺人嗎?這不過是眼不見為淨的一種駝鳥心態罷了。

所以,在上面的批判之下我們知道雖然キラ讓人非議,L 以及ニア可也沒好到哪去。OK.接下來我們該深入本作引發的現實面主題了:死刑存廢問題。這個議題早已被炒得火熱,網路上議論文章一堆。如上所說,死刑的本質本來就是種合同殺人:如同戰爭;許多,甚至只是少部分人,以「法律」或是「大義」為名義,奪取他人性命。而現代人漸漸意識到這問題,而至反對死刑,大多是因為現在醫療科技的發達,人的性命更為寶貴,加上人權高漲,同理心的作用,使得大多數人不只是認知到「生命可貴」,更將這層理解推己及人到犯人身上,因此才厭惡雖是制裁,說到底還是殺人的死刑。這其中還和人格維持(價值觀整合以能自圓 其說)與合理化有關:因為我們察覺到這樣價值觀會出現矛盾,所以需要否定死刑以維持我們「不殺人」高尚的心。這是心情層面的基礎,但純以說理來說好惡不可左右決策,因此就出現許許多多顧左右而言他的,拚命找有利的理由支持自己的理論。正如當社會殺人這篇中所說,反對死刑的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正義,而贊同的則是在見過那些「真正凶惡」的罪犯後,覺得他們活在世上也不過就這麼不知悔改下去,不如早點讓他們解脫。關於「廢止死刑」這個主題,最努力的或許是宗教界,尤其是基督教。他們基於道德的宗教信仰,寧可放過千萬壞人,不可錯殺一人。在陳文珊的死刑議題研究有精湛的論述,雖然裡面多少出現了上面所說「因好惡而拚命找有利於自己的證據」的現象。當然我不否認大部分的評論文章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傾向(我自己的幾乎都是),因為人總是有主見,又多是看到自己喜歡看的(參考社會心理學)。無論如何,為了了解這項主題,還是煩請先看看那幾篇。下面就這些基督教立場的文章中論點做抒發與重述。
其實廢止死刑在注重生命人權與人身自由、道德標準變高、人本思想漸趨發達的社會如上述應是種趨勢,因為我們會希望「(被殺者本身)不情願的殺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成立。那是不是只要是「殺人」就都不被允許呢?那倒不一定。像從基督信仰論死刑存廢問題就說明「非得以殺止殺」,例如自衛殺人時可以原諒。(在佛教中,就算這可以原諒,所造成的業還是不會消失。)我想,在極度苦痛之下要求安樂死,對許多人來說應該也算例外之一吧(這又是另一個令人爭議的話題了)。不過通常我們所指的自衛殺人是當場沒殺對方,自己就會被殺的情況。所以在尊重生命先廢除死� �文中作者泉源支持死刑的理由「國家執行死刑在道德上如同自衛殺人及殺敵」恐怕是不能說是自衛。反對一方可以提出的論證光從幾篇文章中即可得知大概有「死刑沒辦法達到嚇阻犯罪」以及「我們被賦予生命,卻沒有權力奪取他人的」等等,其他當然還有不少。「我們被賦予生命」也就是說人對於自己的性命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積極一點就是人生在世應該多做一點有利於人的。假如我們種族的存在是為了損毀同類的生命,又有什麼必要生下來?純以理性(利益的「好」)說來,在沒有冤罪,我們僅僅討論該給殺了許多人的人怎麼樣的制裁的情況下,應該考慮到「他在」與「不在」對社會來說到底何者較有利。自然這情況下我們會覺得「沒有繼續活下去的價值,未來也不可能產生這價值(例:造福人群)才需要死刑」,因為這種人 的存在只會帶給我們麻煩:關著是威脅,而且讓他活下去,世界非但不會變得更好,還得付出許多社會成本,浪費公帑來維持他的生存。(這點有些註解,詳見下段。)不過人性畢竟存在著矛盾(例如悖論十誡所言),我們不能純粹以利益來考量,只是到底人道要做到什麼程度,連單一個人都不一定能統合,更何況每個人心中有一把尺,不是大家都能達到一致的。所以像「如果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刑罰,我贊成廢除死刑」這種中間選項就會有很多人贊同。對這選項同意的基礎是因死刑為一種「不可逆的」刑罰。人死不能復生,所以就算我們後來發現錯誤或覺得判刑不當,再如何想補救也已無法挽回。但這麼一來又有另一種選擇了:真的以「眼」還眼,毀壞肢體如何?…不,大部分的人絕對不會認為這是可以接受的選項。讓他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以注射致命藥劑、問絞、槍決、坐電椅、送進毒氣室等(某種方面說來)盡量接近安樂死一般無痛方式默默離世,是以當下價值觀大家可以接受的� �不過一想像到要斷人手臂、挖眼睛等血淋淋的刑罰,這已經超乎我們忍受的極限了。對某些人來說,更嚴重的可能還會讓人生不如死吧。所以我們才不以毀壞肢體為刑罰,卻能忍受,甚至有人建議死刑。不過,說無期徒刑就是可逆的嗎?那倒也不一定。監禁奪去的其實不只是可以償還、回復的人身自由,還包括時間,以至於因為懲罰造成的機會損失。(已經離手的機會,通常不會有第二次能抓住的可能。例如因為緋聞的誹謗、冤罪而失去升總經理的機會等。)同樣的,這一方還是有可能讓人生不如死。所以雖然說來反對的一方比較沒那麼嚴重,也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假如要執著於「可逆的」刑罰,除了罰金外(其實罰金大多也是…),大部分都不過在自欺欺人罷了。
站在整體社會利益角度來思考的,如上述總是會考慮到我們為了養活這些人所耗費的成本。(像死刑:废除还是保留?這篇就是。)反對的人當然會想辦法除掉這項因素以便說服大眾。像從基督信仰論死刑存廢問題就提到美國神父幾年前的研究指出在美國,社會為死刑犯付出的費用為終身監禁的三四倍,美国的死刑制度也提到死刑管理機構費用驚人的昂貴,甚至也有像Oklahoma City bombing這種上千萬的。不過這應該僅限於美國這樣制度的區域:"第1000个死囚"引发激烈争议提到在美國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擁有隨時上訴的權利,因此他們的花費應主要肇因於體制問題(參考美国的死刑制度):只要嫌疑犯一天不認罪,又沒有充分證據使陪審團同意罪行,就得養他一天。美國確實也認為這划不來,因此允許以終身監禁來替代死刑。(但在這邊我搞不清楚之間的差距是不是因為看管死刑犯所用的設備以及人力都高過普通犯人所致。只是若真如此,原先罪重需要死刑,卻改成在設備普通的監獄服刑,不會讓人更擔憂嗎?)而在其他國家,例如中國或台灣,情況可能就不是如此了:如果不認罪,在被(法官等)認定證據充分(在某些國家,這門檻可能較低。)下,死刑依舊執行;或者不論是不是死刑,看管方法一致的話,那花費恐怕也會較少吧。因此,有些人說美國沒廢死刑就不夠維護人權,我倒不覺得是這樣。像與某些沒陪審團制,純由法官� �迅速判刑的相較,美國雖然沒廢,而且死刑犯所費不貲,但主要那是因為他們的判決體系比較容易使得死刑犯只要不服罪即可上訴。這邊並不是推崇陪審團制,也沒有證據能證明這點,但要指出的是一個「可以隨時翻案的死刑」有可能比「迅速被裁決卻難以上訴的終身監禁」在制度上更具人道關懷。因此沒廢了死刑不代表就比較沒有人權問題。而美國之所以會讓不認罪的人有上訴權力,除了怕錯殺之外,我想還代表了當下認為理所當然的價值觀,在滄海桑田後,也許反而會被認為很奇怪。所以十年以後,同樣的罪名,在另一批人眼中或許就情有可原。人是善變的動物。
以受害者的角度,重點在就算處決殺人等死刑犯,逝去的人也不會復活。這純粹只能安慰在世的人罷了,效果形同喪禮。不過對於某些當權者,光是這些受害者所施加的壓力就足夠他們下同意死刑的決定了。像是168人罹難的Oklahoma City bombing,不論是平時多麼反對的人,遇到自己喪失親人,加上一旁還有許多同樣遭遇的,在怒吼「大家都是無辜受害者!」之下,也很可能轉向。更甭提911事件,都已經演變成戰爭了;三千族人(因為加害者是少數族群,因此 additionally 產生了異樣的種族情結。)的離世,這不光是抓到人然後關起來就能罷休的。對這種事件,連聯合國都沒餘地置喙。我還敢說,這事件發生在自己國家的話� �包括廢止死刑的國家,一半以上在發現元兇後都會打回去。沒幾個人會承認這是可以用「關起來」就赦免的犯罪。既發生於非戰爭時期,範圍又太廣了。有趣的是,這些加害者到死都沒有悔意。他們自己也有自己的一套正義,甚至認為自己才是受害者。雖然說冤冤相報何時了,但不也說此仇不報非君子(不夠義氣),或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人情啊人情,只能靠社會價值觀的改變了。當權者或受害者等因為人情而極易偏頗,這邊不從他們的角度來討論。假如處決死刑犯能影響到剩下來的人,並有相當的效果,考慮全社會的利益,這未嘗不是一種好的社會秩序維持法,或是利益眾生的犧牲。當然,也可以說難聽一點,利用殺雞儆猴的方法制約愚民們,把大家當作巴甫洛夫制約實驗裡的狗。只是根據大部分研究指出,死刑的存在並不能顯著降低犯罪率。也就是說,我們並不會簡單的因為畏懼死刑而不敢犯罪。所以嚇阻犯罪說無效。在從基督信仰論死刑存廢問題進一步討論教宗演講甚至提出,濫用死刑將產生邊際效應遞減,使我們依附於死刑。這就像是體罰一樣,光是用打的不能解決問題,而人本主義抬頭的現在,廢止體罰也已經漸漸納入我們的標準價值觀了。

基督教基本上是站在常人的立場來解讀這項議題,不過如上述,他們大部分還是沒辦法解決大量、殘酷又發生在自己(至親)身上的情況。事實上一發生這種事大家都 panic 了,沒人會跳出來說「廢除死…」(會被旁邊的人痛扁)。佛教如何呢?佛教總予人有點超脫世俗的味道。從佛教是否贊成廢止死刑一文,我所體會到的是(好吧,我承認加油添醋過了。)對於犯罪者,佛教提倡的是感化他們,而不是以刑罰苛責他們。也就是說,應該讓他們了解自己為何錯(邏輯上的無法自圓其說)或是被認為錯(道德上於人所不能容忍),導正其使之有圓融的認知(價值觀);光是贖罪無以成就,何況是以殘忍的方法。殺了他們,他們就沒改過的� ��會了,因為這是不可逆的。而重刑則很容易造成反效果。因此不好說是「反對」死刑,而是應當救贖這些犯錯的人,如同犯輕微錯誤的。重點不在「使其脫離刑罰」,而在改變他們,使其不再犯。也因此,將重點全集中在「廢除死刑」反而是本末倒置了。問題是現在社會並不存在這麼多能改變他人,我們最可以期待的應當是一套措施,可以使他們確實的(而不只是表面的,這有時不很容易判別。)改過自新。從這角度看來,正如文中對「法官與劊子手是否得殺罪?」這問題的探討所得結論一樣,判刑者就算說是犯了「殺生罪」,也不至於和蓄意殺人一樣嚴重。各時代與各社會都有不同的價值觀,在現行法制體制下,這些職業都被視為「必要惡」,法官警察們本身不作還是得找別人代作。假如因為順從大家都公認的價值觀,自己也覺得理應如此,卻被認定是重罪的話,反而是不公道的。除此之外,假如真的沒有人願意擔任這些職業,說難聽點在那些殺人犯砍人砍完後,我們就只能預期他們死後再下地獄了。對行惡之人的制裁法,我們或許可說佛教準備了另一些解決方法,例如惡� �與惡人會互相殘殺。所以作惡後有可能就會有另一些作惡的來解決掉你。但我們卻不能像肉蒲團最後一般期待會有惡人出手,因為那只能當作是種意外:因為惡人可能會互相有利益衝突等等,所以會自相殘殺。更不可將之視作唯一的解決方法,否則可能會有下面的問題:註定有部分惡人需要殺其他惡人(因為善人不會殺),這對他們來說似乎不怎麼公平;且冤冤相報何時了,業只會傳承累積而不會消失。惡人才能殺惡人,也會造成「宿命論」的錯覺(這些惡人真可憐)。何況冷眼等待惡人被處裡的我們,其實也不怎麼高尚。其實我們都知道要試驗佛教理論最好的辦法:把公權力的制裁機構裁撤掉,實際狀況很快就會告訴我們答案。可惜我們所知道在人數眾多、資源有限的狀態下之最佳解答為戰爭,而戰爭依舊不被許多人視作罪惡。其實最� ��的問題還是在善惡不總是有報。假如沒被其他惡人幹掉的呢?我們要說他們內心的煎熬(假如有的話)就是對他們最大的處罰,或是等待天災人禍來一一應付這些傢伙?雖然我不否定就算廢除死刑,犯下死刑罪的人不見得會激增(如上述,照現在的施行情況,應該說「不會」。),但這是變種的強迫每個人都得信服「業在死後依舊累積不絕」、「輪迴存在」、「業必有報」那套理論。不是每個人都能微笑著被人砍的,更不是每個人都有真正渡化他人的能力。
當然,上面還算是高尚點的說法。來看看佛教對「安樂死」的看法,星雲大師答:戒律應該從多方面去考察。權宜之下,那些執法者沒有罪過。看完這幾篇我想星雲大師是滿世俗化的。這不是在貶他。只是說,他比較站在一般人的角度來看事情。或許這是他一路走來,面對一般民眾所不得不做的改變吧。對這些人總不能講過於理想化的東西。(沒錯,我就是覺得廢死刑是理想化。不過,有正如上面所述,當社會價值觀漸漸改變時,過去不能接受或不能想像的,也終將能慢慢為人所認同。)這幾篇 還啟發我上面對廢除死刑應該衡量(對整個社會的)利害得失的討論。
佛教這一套所面臨的問題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受到感化。我不是指上面 Timothy McVeigh 或911那些人。他們都還可以改變。真正「罪大惡極」的,有許多都是因為生理上的問題,造成無法克制自己的情緒等等障礙。這些人就算知道自己錯了、想悔改,但當遇到另一個狀況,卻很可能再度無法自已。為了讓他們能過「正常」的生活,以當今的科技可能終身都得接受治療(注射血清素等等的)。但這種違反自然(天然)的做法和某些人說「我」有何不同?或是你想說這是「修正過」,比較「好」的?死刑制度之正反意見提到這個問題,顯然很早就有人注意到「先天」這問題,雖然他們� ��謂的「生來性犯人」概念與現代基於 DNA 的先天性恐怕不同。這篇文章還提到了某種型態的安樂死:讓重犯自己決定判處終身監禁還是死刑。這想法真是太新潮了(笑),雖然裡面說要連自裁的手段都由犯人選這點有點…不過很有吸引力。

2006/8/18 23:58
那麼其他的宗教又如何看待這件事了呢?正如之前所述,比較大的流派幾乎都是懲善罰惡的,因此也較重視道德良心。但隨之而來的,則是如何公平的處置善惡。縱使在世沒被處死刑,但總不能不處置。為了為了了解各大宗教對「消滅生命」的看法,前幾天還嘗試一探過去不曾接觸過的伊斯蘭教(「回教」聽說源於回族人信的教,因此此稱不妥。),這在伊斯兰教简明指南有簡單說明。漫谈三大宗教的神這有趣,感覺上和我的思想竟有幾分神似。不過我得說变形金刚這幾篇已經過火了,有些瑕疵,甚至是我不� ��認同的。而依據似乎其他網頁的介紹,伊斯蘭教重的是「信」,要去實踐,而不是思考「為什麼」,因此像基督教的神學或是佛教研究佛經之類的學問似乎不算很成熟?其教義部分似乎也比較薄弱?
大家都知道不論是基督教或佛教,基本上都因反對(任何形式的)殺人而同樣的不 prefer 死刑。伊斯蘭教或許因其比較不重視自由意志,規定較嚴苛,因此對某些不被允許的犯戒還是看得很嚴重。當然其他宗教也有過這樣的時期,甚至為了傳教而打仗,而伊斯蘭教也漸漸改變中,像國際創價學會 伊斯蘭教徒的觀點就提到生命是神聖的。因此這些都還待價值觀的改變。只是說到這些宗教對善惡的終極處置…當然不會有人說做錯事不用罰。現在的問題在該怎麼罰,罰到什麼程度。當大家都覺得死刑漸漸不能接受,卻沒有人說地獄過於殘酷。世間流傳的基督教、佛教以及伊斯蘭教和印度教都有地獄的存在。其他幾種宗教不用說,中國大百科全書智慧藏介紹了伊斯蘭教的信仰:作惡者下火獄。關於地獄的教義這部分曾在Fate/hollow ataraxia提過,之前的祆教中原先是沒有的。但這樣恐怕因為對沒有覺悟的常人來說約束力不足,因此需要有更具有恫嚇效果的強制力。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地獄像什麼樣子,那是個生不如死的地方。不能忍受死刑卻能允許地獄,這樣的人性也滿有趣的。差別僅僅在地獄是可逆性的嗎?或是因為,那不是我們可以置喙的,所以他們去他們的,不關我們的事?又有多少人想到惡人會下地獄時不會感到心安的呢?

關於宗教到此為止。我們尚需將眼界放遠一點:若是未來社會漸漸像是捨棄體罰一般除掉了死刑,那對我們的生活會有什麼樣的影響?我想這問題的答案可能會像許多陳腔濫調一般:廢除的初期,自然會有部分受害者感到不能接受,應該使用更嚴厲的刑責;但在這已經內化為我們的體制之一,沒人在懲罰犯人時會想起過去常常使用死刑的時候,那麼絕大多數人就能夠接受了。然後,在那樣的時代,在發生如同911一般的事件時,還是會有人特別舉出人們的應對方法,諷刺就算已經廢除了死刑,人的內心深處還是無法原諒對自己造成嚴重傷害的他人。
接著我們還要再進一步:終身監禁真的就好了嗎?屬於極刑的死刑自古有許多替代方案:無期徒刑(終身監禁兼服苦役)、流放、罰鍰、由他人的對待而感受到於心不安等。以上面的說法,佛教可能著重「改變自己」的部分。而我相信早期基督教淳樸的年代,由心不安而生的懺悔是很重要的一種贖罪手段。古代中國用過流放,澳洲也曾被用來當作大型監獄;流放在Scarlett中曾經描述過,雖然並不夠刻骨銘心。換個環境是很好的處理法,所以可以的話(並不是所有情況都通用,也不一定有適當的環境。)我覺得這不錯。但對已經開化的現代地球村來說,除非丟到其他可供人生存的星球(獣王星?!),否則沒有用。在這情況下我們還是得想出處置方法啊,所以…不論是監禁或是流放,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隔絕」,因為要預防他們再犯。讓犯人沒有機會做出第二次的 傷害是大家的共識。為了達到這目的,除了關起來之外,還可以直接對犯人的身體下手,例如曾有人提出把強姦犯的器官割掉。不過我們難不成要將殺人犯變作人彘嗎?當然不可。所以還是關起來為上。其實,我還頗為喜好讓犯人還是與大家同住,使其在大庭廣眾下察覺自己的並思考該如何做。(有點像緩刑?死緩考察參考法学论文网。)不過這對於重罪,在現在當然也是天方夜譚。是故,我的第一選擇還是流放(當然在實施前需要先使其有所體悟),接下來才是限制人身自由。各位,不覺得� ��如死刑很殘酷的話,終身監禁也很殘酷嗎?難不成關個四十年,犯人就能開創個全新的人生,對社會產生貢獻?若是環境以及條件允許的話,不如改成流放吧!(…痴人說夢)
最後該做個結論了,到底死刑好不好?…ん~ん、我想這不是「對不對」的問題,而是趨勢。社會整體的價值觀就如同人的意志,是時時刻刻變化不斷的。就算我們能抓住趨勢,卻不能說對錯。這就像流行服飾一樣,不會有人說復古穿60年代衣服就是對或錯的。只要能自圓其說就對。(參考人生的意義)所以說這是種「真理」,不如說是喜好。

看本作腳色在耍心機,有點Enemy of the State(1998)的味道,總有天會連私人領域(AT field←笑。其實應該是個人空間人際距離。)都不存在嗎?還真給人有偷偷摸摸做事的感覺,像是ニア出現那段,就像是在說「ニア來了,你不能再為非作歹、為所欲為了。」…ほんま、そんな気がします。
如同上面所述,深く考えは止めるの。舉例來說,有很多只有作者以及讀者這般於制高點俯瞰這個故事的人才會不知不覺了解的訊息。像是南空ナオミ失蹤的消息第一次在對策本部被提出來的時機就很令人懷疑。失蹤人口這麼多,照理來說他會被提出來的話,其他數十數百的人也應該被提報才對。如何查到一開始事故死亡的,也令人訝異。page.26最後,看到「目」或是死神等的,老實說我很快就想到,這些可以到會面之後再慢慢解釋,所以也沒必要像那般驚恐才是。page.37既然月表現出合作的態度,且覺得事有蹊蹺的話,應該好好的隅から隅まで作詢問才對。雖然這樣一來如同 page.38,部分事實可能得以用「キラ可以操縱人犯罪,亦可以改變人的記憶」來解釋。接著,L 死後,警察庁「次長」不可能有辦� ��花那麼多時間在同一事件上吧。再說,這種權位的人,工作大概應該都以決策為主。デスノート・重箱の隅有一些較普通的質疑。我倒想問,假如遇到持有很多名子的呢?是以這個人是否意識到「這代表我」而定嗎?那麼 L 呢?雖然說「死神能看到殺掉這個人所需要的名諱」,不過還是沒有解釋這名子 到底有何意義。不止我想提問題,對這結局不滿的也有不少找碴團,像是milkcrown提出第十二集冒頭マット被圍成圈圈槍擊的情景,在現實中這很容易誤射同伴;仮名則對魅上照的策略竟是偷看感到太扯了。ま、ささやか突込みだ。
最後の一言。對本作推理部分的高潮迭起,我的確感到一分敬佩。而對本作所引起大眾的迴響,這也不簡單(雖然能夠思考到什麼程度是另一回事)。我並不支持任何一派或希望介入這樣的故事,也並不覺得哪一方就對或錯,更遑論勝利或失敗;但這樣的作品的確讓許多人感到趣味了吧。
2006/8/19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