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5日

気になるヨメさん (kininaruyomesan) レビュ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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気になるヨメさん


気になるヨメさん

順帶就接著看下去了。本作比起剛剛以及之前看過的作品,主要有點喜劇的味道,滅茶苦茶だ。不過我們當然還是看得很高興,有點 O. Henry 筆下市井小民的味道。
結婚對星里もちる看來還是是一大門檻…應該說是舊時代的人嗎?未來這個意義可能不會那麼大了?不過起碼對我來說,也還是一項不得不去在意的事。
本作中描述的是一對熱々な新婚生活の夫婦,(總覺得最大的要素是妻子的酒井加菜子。他們恩愛的程度簡直有點見せ付け的感覺。)不知道星里是否有意將這解釋成理想的な夫婦の在り方,總之很多人應該滿羨慕的,因為他們能攜手度過一次又一次的意見分歧與外在考驗。原因之一或許是他們新婚,因為老夫老妻可能就沒那份熱情了。不過,真的能將這份熱情一直延續下去的話,說不定的確有幫助就是。
啊、還是別把本作看得太認真了,有很多事在現實中是不會發生的。另外,本作一樣,在ネタ斷了,也就是那種偷腥(好吧,說好聽點,「嘗鮮」。)的新鮮感了結,提出結婚證明之後就終止了。
2007/1/31 19:24

夢で逢えたら (yumedeaetara) レビュ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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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で逢えたら


夢で逢えたら If I see you in my dream. / 若能相逢於夢中

幾個月前曾經看過山花典之的妹~あかね~。雖然翻得很高興,不過因為看不出什麼大道理來,所以就沒寫心得了。這次也差不多,只是想想,還是留一下軌跡比較好。
對本作的中期觀感…老實說,男主角フグ野マスオ有點自憐、有色心也就算了,優柔寡斷又黏人不放(不過主角這兩人又都在最重要的時候容易自棄),似乎不是什麼好東西(情けないし、みっともない)。いいとこと言えば、一寸内気だけ。そして潮崎渚も押し付けに弱いタイプ。這種作品看久了就可以歸納出公式了:婦人之仁(會同情對方,尤其―通常也只是―漂亮可愛的女孩子。)又難以說「不」拒絕人的男主角(因此會優柔不断で優しい),四周(職場)卻圍著對主角這種若隱若現的溫柔傾心的可愛女孩,然後大家不斷為男主角這種就算已經有喜歡的人卻不說清楚的個性煩惱半天,在妒忌與溫馨的表現中度過一個個試驗。這邊得強烈聲明的是,現實中可沒有那麼令人垂涎的事。還在妄想女孩投懷送抱的お宅們,就盡量作大頭白日夢吧!有趣的是最後通常在結ばれたとこ就終止故事,而不描寫到婚後會有多少(其實是更多的七年之癢)波瀾。老實說這些「美滿」家庭婚後大概也會有不少猜疑(對女性我們通常用「猜忌」?)才對。畢竟就算結了婚,男女雙方好像還是沒有多少「完全信任對方」的覺悟。
本作令我特別感受到的是男女主角各有多人的選擇(或是說迫られ)。過去有很多都不重女主角周圍的男眾,雖然多少有,而且會影響到兩人之間的感情,但是篇幅卻沒像本作這麼多。本作在這方面似乎有若在說明男女就是在這種選擇中決定對象的。所以很多人另一半不是當時條件最好的。畢竟,這種人會像旁邊圍太多蝴蝶的花一般。另外,都看一半了,我還是覺得這作品…該不會就純粹的愛情故事?其他的作品通常會加入更多的…例如工作方面的要素,描述主人公因為怎樣的行為或計策而贏得商機,相較之下本作未免少了點。但サービス鏡頭又特別多…然後作者山花典之還依照一貫傳統,非常愛護主人公(本作中包括女主角),除了試練外沒讓他們出過大問題。本作特性之一是沒有會讓人過於激動的場景。有些這類� �作品會搞到女主角差點失身,甚至就直接給人的好像也不是沒有。(それ、寝取られ。)像這種甚至會引起我的邪惡慾望(恥ずかしいながら…)。另一特性是特別加重「棄てられ」劇情。雖然不算很重的一擊,不過比起其他愛情故事,フグ野看到渚與之後那一段的確比普通的來的好些。

愛し合う二人は何時もテストを受けている。這在姉恋模様曾提過。事實上我還想到姉恋模様中關於夫婦的討論,的確信任是很重要的。本作一大重點就是渚對フグ野的信任。因為浜岡美帆一直逼向フグ野,渚又對フグ野不是很信任,然後兩人又都不喜歡解釋,因此造成一次次起起伏伏。
看本作令我有夢かもしんない或「いいひと。」的感覺,同樣都是職場三角戀愛。要說東京ラブストーリー是另一種的電車男也沒關係(雖然我對這兩部綜合說來沒太大感覺)。因為對這類型愛情作品我會看得很高興,我漸漸有點了解為何有那麼多人對這種愛情幻想劇有那高的興趣。從星里もちる『ルナハイツ』我體會到另一個恐怖的真相:原來我不只是喜歡「棄てられ」的劇情,我也喜歡「押し付けられ、不本意で」之下的…雖然這可能也是大部分男人所無法克制的。でも駄目だ!こりゃじゃ持たないぜ。

作者最後說這個故事要引起大家的共鳴,しかしこ奴は熱血だね。私と違って。魚住那一段…這麼欣賞的話,挖角不說,應該會直接接到自己公司吧。這是比較不合情的。
妹~あかね~是山花典之繼本作之後的作品,主角是個和マスオ不同,樂天派的積極傢伙。同樣的是對女主角ぞっこん吧(「妹」中是隱性的),很多其他劇本會三心兩意,但山花典之這兩部都沒有。另外,這次換女的倒追男的,愛情之外的題材也多了些。
在妹~あかね~中我感觸最深的,大概是恋風中也提過的「近水樓臺先得月」吧。只要不是強烈的抗拒與厭惡,日久總會生情。音樂如此,對人亦復如斯。
2007/1/30-31 15:37

DEATH NOTE (DEATHNOTE)=?UTF-8?B?IOODrOODk+ODpeOD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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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TH NOTE


DEATH NOTE(デスノート)

這標題字母的方向特別設計過,要查原始的樣狀請自行翻閱漫畫。但我想這特別的設計可能並沒什麼特別的意義。
は…這漫畫還真費了不少時間來讀啊。最大的阻礙大概是讀到一半會很想跳脫,看一些其他的東西。原因是雖然一開始從夜神月著手,將他當作第一男主角;事實上到倒數第二話也的確都是這麼安排,視點主要以他為主;加上一開始優等生(全國模擬考狀元)、持てる(兼有手腕),已經習慣這種主角的オタク們很容易順理成章的將自己帶入,投射在上。しかしこれはそんな生暖かいもんじゃねえぜ。以一句話總結劇情的話,這就是逃亡至死的過程,而他的表現在在使人失望。だから実は不愉快だ。因為我們所帶入的主角後來越發的令人感覺非常沒品,自然就會讓觀客看的很痛苦。許多人大概會在心中想:「這傢伙怎麼這麼自私自利啊」吧。
2006/8/10晚
看完到現在還真過了好一段時間了。這三四天都一直在虛度人生,因為這次拼圖似乎比地獄少女那時更複雜,不知不覺就有點想逃避。不過隨著韶光荏苒,感觸也隨之淡薄,不趕快處理還是不行的。
本作漫画由畫過ヒカルの碁的小畑健擔任,他所畫的作品好像很多都不是他原作的樣子。原作大場つぐみ,有些人推測他是ガモウひろし,まあ…不管是哪個我都不熟就是了。
本作的中心ネタ是「一本寫了名字就能讓人隨意斃命的死神之書」。這種東西或許有些人會認為相當新奇,其實也不是那麼一回事,像是マジカノ或是神語都曾出現過寫上字就能影響現實面的書,兩作中的能力甚至更為強大,像神語中寫了世界就會照著運行,所以那是本「神之書」。但不論是マジカノ把這ネタ當作玩笑的題材,或是神語用作裏ネタ,都沒有此作這麼嚴肅的討論到這種超自然力量若是真的存在所會產生的影響。而本作「讓罪人死」更引發了我們另一層的思考空間。其次,上面提到兩作也沒像是本作一般引發如此熱烈的迴響。畢竟本作的風格嚴肅,又是較多人注意的媒體,被炒紅的作品。
對我來說,會融入主角,欣賞他(気に入ってる)主要是在第一集他對リューク所發的一些言論。舉例來說,他對人有表裡、具有就算滅掉他人也要保全自己的天性等等的認知,就令我產生共鳴。對本作的一些設定,我更是報以掌聲:像是對「利用了デスノート會有什麼樣的報應」,和地獄少女那種 lex talionis 式的一報還一報不同,甚至也沒採用 Salic law(兩者間比較請參考新約關於死刑的經文Two Justifications of Substantive Justice),而是褪去了人到的外衣,改以殘酷自然的機制:硬要說,也不過是幹了之後的良心自責,以及死後…デスノートを使った人間が天国や地獄へ行けると思うな。又像是「死んだ後にいくところは、無である。」,配合上第十二集「其實沒有什麼天國地獄這東西」的背景設定,顯然就是說「用不用都不會有報應」,更進一步就是「不管作了多少善事,行多少惡,人一死就一了百了」的意思。很顯然作者根本不把鋼の錬金術師裡面那種常人認為理所當然的善惡報應放在眼裡,或者說他非常明確的指出這些都是由人的手造出的機制,所以月與法律所為其實都是一種社會秩序的維持。但這報應並非天賜的觀念為常理所不容。我們之所以建造並壯大了「法律」這東西,輔之以公權力,千方百計要人相信「法網恢恢」或最起碼「天網恢恢」,維持這麼昂貴的機制,就是因為人期望著公平,結果則是矇騙了一般人。而對一般小學程度的思考法來說,這樣的作品設定只不過成了一種慾望滿足� �手段,他們不會思考到這層面。也難怪本作會引起那麼大的爭議了,這應該是一部二十五,甚至是三十禁的漫畫(笑)。假如最後竟還讓月活下來的話,衛道人士不知會怎麼講。
作品的風格是鬥智與心理戰。之前讀到類似的作品是スパイラル,而本作的推理部分用詞較スパイラル更甚,雖然這並不表示沒有漏洞。而到後來有點走樣,讓人感覺有點在玩文字遊戲的感覺。ルールで遊び?作者設定了許多「How to use」,然後就看主角在那邊鑽法律漏洞。本作還有個副作用,因為將人心描寫的過於黑暗,CARNIVALと並べたら、これこそ人間不信につくんだ。我看到一半暫時離開時,竟然不自覺的學起故事中腳色,開始評價周遭人們的行為與想法。…恐るべし。
主要內涵外其他部分我就沒太大感觸了,除了對主角作的結局安排外。我的感覺是故事最後恐怕已經有點偏向於ニア中心了,因此 page.97才會對月的反制沒有著墨。想來,當月在第二集違背自己(與大眾)的信念,為了封口而開始殺害無罪的人起,他最後的命運也許就已經決定了。或者說,他在殺害第一個人,抑或是一開始決定自己有「新世界の神」之力時?他實在過於執著放不下,這導致一連串的失控。其實好好處理的話,本來大可銷聲匿跡的。在最後與ニア的決戰前,也還可以考慮公開內幕。但他只想到要人死,又過於負けず嫌い。表現出太多私慾,什麼都只想到自己,完全不為他人著想。自己不想死,卻極力利用他人,犧牲其他多少人的性命都� �在乎,年少輕狂的自以為是(讓我想起我自己…恥ずかしいながら),自大的夢想成為神。這在我們的認知中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對最後結局雖然有許多人扼腕,但一定也有鬆一口氣的。
L 與ニア的外貌相當令我感興趣。L 總是一副黑眼圈(目の下に),而兩人的共通點則是大黑瞳孔以及衣著不整,下指示的同時還邊搞些有的沒的(ゲーム遊び、玩具を弄ってる)。「壞人」的既端莊又一副優等生,相較之下,「正派」的 L 與ニア卻是一副帶有狂野習氣的剌塌像。會說自己是ライト派的,(照あなたの正義はライト派?L 派?ライト派當下略多於 L 派的數據推測,因為キラ派比較偏激,較可能灌水,所以 L 派應該會多些,但也不至於多到1:2才是?)其著眼點之一應該包含這項吧。這裡面難不成什麼意涵都沒有嗎?我想,ACG,甚至普通劇本中都會出現的這類型人物,大多都直接間接的受到 Rain Man(1988)等作品� ��影響。電影中描述雨人有嚴重的自閉症,像是高機能自閉症,其實是Autistic savant。只是至今的自閉學者還沒明確發現過「善於推理」的類型就是,這些人頂多只能說是造出這些腳色的參考範本或是藍圖。
在雙方交鋒中,大多數人對雙方信念的注目可能還多於勝負,這是作者成功的地方:讓大家思考什麼才是對的,而不僅僅是陶醉在誰輸誰贏的表面滿足下。對「到底哪一方才是正義」,大家的意見請參考あなたの正義はライト派?L 派?。大致說來,ライト派的多是受到「壞人就必須受到制裁」這種思想的荼毒,事實上ノート能殺的也不過是千百人,而且他說只殺極惡之人,所以或許真的有遏止的效果。反正再怎樣也輪不到算是半個好人的讀者自己身上。也有受到月精神感召,或是執迷於他那領袖風采的。這群人通常只從自己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相對的,支持 L 的似乎較多從大局著眼,少數則對月那種高姿態,以及他確實有濫殺無辜的事實感到噁心。這邊並不是在宣揚具有同理心的比讓世界繞著� ��己轉的更高尚,或是哪方較為正確啥的。そもそも若是我來選,兩方都不在我眼裡,或是說哪個都好(請參照下面正題的討論)。只是作者的安排多少有點「衛道也別衛過頭了」的味道,算是對人們的一記當頭棒喝吧。「別以為正義就真的能愛怎麼伸張就怎麼伸張!有時候善惡不會照我們所想像的那樣報應。」って感じ。
2006/8/16晚
撇開濫殺無辜的問題不談,我倒頗為懷疑假如主角是月像田中芳樹銀河英雄伝説中「ヤン・ウェンリー」一樣的人,並且真的只殺重刑犯的話…還會安排那樣的結果嗎?假如讓主角背負著「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讓讀者知道他是痛苦的一個個刻上這些名字,那麼讓這樣的腳色死亡,大家還是會怪罪他嗎?人的心智是如此容易受到影響,以致於我們常常沒辦法真的毫不帶情感的以理性裁斷事情。(或者如之前所說,依現在科學上的研究,人到底有沒有不包括情感的純粹理性都成問題。)另一方面,page.45描述到 L 只想抓到キラ,小我的犧牲不在他話下。不過這種心態就和キラ一樣,為了達成更為和平的世界,犧牲惡人的生命。不論是哪一方都不能說是無可非議。到ニア時雖然堅持不殺人,但我想假如事情 演變到他不殺事情就不能解決,必定會導致更大犧牲的話,在不得已之下他還是得處理吧。所以若是雙方的人格差異消除,故事描述到最後將雙方其實都不怎麼正義,連沒有人能拍拍胸脯說「我一定是對的」、「我最高上純潔」這層都點出來時,人們還能這麼評價兩人嗎?
因此我們應該從本作根本的主題著手,也就是SoltyRei那時也提過的,「悪即斬」的態度到底對不對。假如惡人都能現世報滅絕的話,有何不可?(極端一點,就「隨即報」了。)這就像在問「假如優生學可以改善社會的話,有何不可?」或是「安樂死有何不可?」甚至「若是天生殘疾,出生就得受到全時照料兼以昂貴社會成本醫療用藥,加上沒有意識,這種狀況下讓他早點解脫有何不可?」某種角度來說,就是功利以及人情之間的拉鋸戰。L 與ニア的觀念是惡人不可以以私刑制裁,更何況是用上恐怖的死刑;加上由個人來下裁決,多少會生錯誤,這一定是不對的。制裁最起碼應該得到大部分人的認同,因此不能交由獨裁的團體來裁決。それに、やり過ぎ。改造全世界…總是有些不想要的人,而他們也應� �有自主的權利。另一方面,依照基督教的理念,生命由神所賜與,人的存活不是由我們其他人之手,甚至於是他自己可以決定的。(すまん、這句是我加的。)但反過來思考,他們到最後在全世界都漸漸認同「罪大惡極之人應有現世報」或是偏激一點「我們的世界不歡迎殺人者存在」的キラ價值觀之下,卻執意繼續以自己的手制裁キラ,老實說他們和執意以自己的手制裁萬惡者的キラ是一樣的。只不過最後他們勝利,所以ニア坐大,如此而已。話說ニア他們之所以還得千辛萬苦揪出キラ,就因為我們想像中精算過的天罰是不存在的,人的秩序得由人自己維護。ニア也只是賭上一分氣,不見得就是胸有正義。
再說,ニア真的要高枕無憂的話,必須消滅致使讓人死亡能力出現的機制。不過死神機制是消滅不了的,他們只能除掉,或是說 DEATH NOTE。只要死神制度存在,難保不會有第二個入手 DEATH NOTE 的人。不否定假如作者真要搞的話,光靠推理與計謀就毀掉死神界也不是不可能。但既然沒這麼做,ニア最後還是很安心的追其他犯罪集團,我只能猜測除非作者心由餘而力不足(而沒再寫下去),否則這代表了故事光以背景設定就證明了ニア並不真的是為了正義(而是為了 L 的復仇)才追キラ,以及他們的正義終究是的。他們不能容忍キラ殺凶惡犯,難不成就能放縱死神隨意殺人嗎?這不過是眼不見為淨的一種駝鳥心態罷了。

所以,在上面的批判之下我們知道雖然キラ讓人非議,L 以及ニア可也沒好到哪去。OK.接下來我們該深入本作引發的現實面主題了:死刑存廢問題。這個議題早已被炒得火熱,網路上議論文章一堆。如上所說,死刑的本質本來就是種合同殺人:如同戰爭;許多,甚至只是少部分人,以「法律」或是「大義」為名義,奪取他人性命。而現代人漸漸意識到這問題,而至反對死刑,大多是因為現在醫療科技的發達,人的性命更為寶貴,加上人權高漲,同理心的作用,使得大多數人不只是認知到「生命可貴」,更將這層理解推己及人到犯人身上,因此才厭惡雖是制裁,說到底還是殺人的死刑。這其中還和人格維持(價值觀整合以能自圓其說)與合 理化有關:因為我們察覺到這樣價值觀會出現矛盾,所以需要否定死刑以維持我們「不殺人」高尚的心。這是心情層面的基礎,但純以說理來說好惡不可左右決策,因此就出現許許多多顧左右而言他的,拚命找有利的理由支持自己的理論。正如當社會殺人這篇中所說,反對死刑的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正義,而贊同的則是在見過那些「真正凶惡」的罪犯後,覺得他們活在世上也不過就這麼不知悔改下去,不如早點讓他們解脫。關於「廢止死刑」這個主題,最努力的或許是宗教界,尤其是基督教。他們基於道德的宗教信仰,寧可放過千萬壞人,不可錯殺一人。在陳文珊的死刑議題研究有精湛的論述,雖然裡面多少出現了上面所說「因好惡而拚命找有利於自己的證據」的現象。當然我不否認大部分的評論文章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傾向(我自己的幾乎都是),因為人總是有主見,又多是看到自己喜歡看的(參考社會心理學)。無論如何,為了了解這項主題,還是煩請先看看那幾篇。下面就這些基督教立場的文章中論點做抒發與重述。
其實廢止死刑在注重生命人權與人身自由、道德標準變高、人本思想漸趨發達的社會如上述應是種趨勢,因為我們會希望「(被殺者本身)不情願的殺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成立。那是不是只要是「殺人」就都不被允許呢?那倒不一定。像從基督信仰論死刑存廢問題就說明「非得以殺止殺」,例如自衛殺人時可以原諒。(在佛教中,就算這可以原諒,所造成的業還是不會消失。)我想,在極度苦痛之下要求安樂死,對許多人來說應該也算例外之一吧(這又是另一個令人爭議的話題了)。不過通常我們所指的自衛殺人是當場沒殺對方,自己就會被殺的情況。所以在尊重生命先廢除死刑文中作者泉源支持� ��刑的理由「國家執行死刑在道德上如同自衛殺人及殺敵」恐怕是不能說是自衛。反對一方可以提出的論證光從幾篇文章中即可得知大概有「死刑沒辦法達到嚇阻犯罪」以及「我們被賦予生命,卻沒有權力奪取他人的」等等,其他當然還有不少。「我們被賦予生命」也就是說人對於自己的性命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積極一點就是人生在世應該多做一點有利於人的。假如我們種族的存在是為了損毀同類的生命,又有什麼必要生下來?純以理性(利益的「好」)說來,在沒有冤罪,我們僅僅討論該給殺了許多人的人怎麼樣的制裁的情況下,應該考慮到「他在」與「不在」對社會來說到底何者較有利。自然這情況下我們會覺得「沒有繼續活下去的價值,未來也不可能產生這價值(例:造福人群)才需要死刑」,因為這種人的存在只會帶給我們麻 煩:關著是威脅,而且讓他活下去,世界非但不會變得更好,還得付出許多社會成本,浪費公帑來維持他的生存。(這點有些註解,詳見下段。)不過人性畢竟存在著矛盾,我們不能純粹以利益來考量,只是到底人道要做到什麼程度,連單一個人都不一定能統合,更何況每個人心中有一把尺,不是大家都能達到一致的。所以像「如果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刑罰,我贊成廢除死刑」這種中間選項就會有很多人贊同。對這選項同意的基礎是因死刑為一種「不可逆的」刑罰。人死不能復生,所以就算我們後來發現錯誤或覺得判刑不當,再如何想補救也已無法挽回。但這麼一來又有另一種選擇了:真的以「眼」還眼,毀壞肢體如何?…不,大部分的人絕對不會認為這是可以接受的選項。讓他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以注射致命藥劑、問絞、槍決、坐� �椅、送進毒氣室等(某種方面說來)盡量接近安樂死一般無痛方式默默離世,是以當下價值觀大家可以接受的。不過一想像到要斷人手臂、挖眼睛等血淋淋的刑罰,這已經超乎我們忍受的極限了。對某些人來說,更嚴重的可能還會讓人生不如死吧。所以我們才不以毀壞肢體為刑罰,卻能忍受,甚至有人建議死刑。不過,說無期徒刑就是可逆的嗎?那倒也不一定。監禁奪去的其實不只是可以償還、回復的人身自由,還包括時間,以至於因為懲罰造成的機會損失。(已經離手的機會,通常不會有第二次能抓住的可能。例如因為緋聞的誹謗、冤罪而失去升總經理的機會等。)同樣的,這一方還是有可能讓人生不如死。所以雖然說來反對的一方比較沒那麼嚴重,也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假如要執著於「可逆的」刑罰,除了罰金外(其實罰金大 多也是…),大部分都不過在自欺欺人罷了。
站在整體社會利益角度來思考的,如上述總是會考慮到我們為了養活這些人所耗費的成本。(像死刑:废除还是保留?這篇就是。)反對的人當然會想辦法除掉這項因素以便說服大眾。像從基督信仰論死刑存廢問題就提到美國神父幾年前的研究指出在美國,社會為死刑犯付出的費用為終身監禁的三四倍,美国的死刑制度也提到死刑管理機構費用驚人的昂貴,甚至也有像Oklahoma City bombing這種上千萬的。不過這應該僅限於美國這樣制度的區域:"第1000个死囚"引发激烈争议提到在美國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擁有隨時上訴的權利,因此他們的花費應主要肇因於體制問題(參考美国的死刑制度):只要嫌疑犯一天 不認罪,又沒有充分證據使陪審團同意罪行,就得養他一天。美國確實也認為這划不來,因此允許以終身監禁來替代死刑。(但在這邊我搞不清楚之間的差距是不是因為看管死刑犯所用的設備以及人力都高過普通犯人所致。只是若真如此,原先罪重需要死刑,卻改成在設備普通的監獄服刑,不會讓人更擔憂嗎?)而在其他國家,例如中國或台灣,情況可能就不是如此了:如果不認罪,在被(法官等)認定證據充分(在某些國家,這門檻可能較低。)下,死刑依舊執行;或者不論是不是死刑,看管方法一致的話,那花費恐怕也會較少吧。因此,有些人說美國沒廢死刑就不夠維護人權,我倒不覺得是這樣。像與某些沒陪審團制,純由法官� �迅速判刑的相較,美國雖然沒廢,而且死刑犯所費不貲,但主要那是因為他們的判決體系比較容易使得死刑犯只要不服罪即可上訴。這邊並不是推崇陪審團制,也沒有證據能證明這點,但要指出的是一個「可以隨時翻案的死刑」有可能比「迅速被裁決卻難以上訴的終身監禁」在制度上更具人道關懷。因此沒廢了死刑不代表就比較沒有人權問題。而美國之所以會讓不認罪的人有上訴權力,除了怕錯殺之外,我想還代表了當下認為理所當然的價值觀,在滄海桑田後,也許反而會被認為很奇怪。所以十年以後,同樣的罪名,在另一批人眼中或許就情有可原。人是善變的動物。
以受害者的角度,重點在就算處決殺人等死刑犯,逝去的人也不會復活。這純粹只能安慰在世的人罷了,效果形同喪禮。不過對於某些當權者,光是這些受害者所施加的壓力就足夠他們下同意死刑的決定了。像是168人罹難的Oklahoma City bombing,不論是平時多麼反對的人,遇到自己喪失親人,加上一旁還有許多同樣遭遇的,在怒吼「大家都是無辜受害者!」之下,也很可能轉向。更甭提911事件,都已經演變成戰爭了;三千族人(因為加害者是少數族群,因此 additionally 產生了異樣的種族情結。)的離世,這不光是抓到人然後關起來就能罷休的。對這種事件,連聯合國都沒餘地置喙。我還敢說,這事件發生在自己國家的話,包括廢止死刑的國家� �一半以上在發現元兇後都會打回去。沒幾個人會承認這是可以用「關起來」就赦免的犯罪。既發生於非戰爭時期,範圍又太廣了。有趣的是,這些加害者到死都沒有悔意。他們自己也有自己的一套正義,甚至認為自己才是受害者。雖然說冤冤相報何時了,但不也說此仇不報非君子(不夠義氣),或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人情啊人情,只能靠社會價值觀的改變了。當權者或受害者等因為人情而極易偏頗,這邊不從他們的角度來討論。假如處決死刑犯能影響到剩下來的人,並有相當的效果,考慮全社會的利益,這未嘗不是一種好的社會秩序維持法,或是利益眾生的犧牲。當然,也可以說難聽一點,利用殺雞儆猴的方法制約愚民們,把大家當作巴甫洛夫制約實驗裡的狗。只是根據大部分研究指出,死刑的存在並不能顯著降低犯罪率。也就是說,我們並不會簡單的因為畏懼死刑而不敢犯罪。所以嚇阻犯罪說無效。在從基督信仰論死刑存廢問題進一步討論教宗演講甚至提出,濫用死刑將產生邊際效應遞減,使我們依附於死刑。這就像是體罰一樣,光是用打的不能解決問題,而人本主義抬頭的現在,廢止體罰也已經漸漸納入我們的標準價值觀了。

基督教基本上是站在常人的立場來解讀這項議題,不過如上述,他們大部分還是沒辦法解決大量、殘酷又發生在自己(至親)身上的情況。事實上一發生這種事大家都 panic 了,沒人會跳出來說「廢除死…」(會被旁邊的人痛扁)。佛教如何呢?佛教總予人有點超脫世俗的味道。從佛教是否贊成廢止死刑一文,我所體會到的是(好吧,我承認加油添醋過了。)對於犯罪者,佛教提倡的是感化他們,而不是以刑罰苛責他們。也就是說,應該讓他們了解自己為何錯(邏輯上的無法自圓其說)或是被認為錯(道德上於人所不能容忍),導正其使之有圓融的認知(價值觀);光是贖罪無以成就,何況是以殘忍的方法。殺了他們,他們就沒改過的機會了,因� ��這是不可逆的。而重刑則很容易造成反效果。因此不好說是「反對」死刑,而是應當救贖這些犯錯的人,如同犯輕微錯誤的。重點不在「使其脫離刑罰」,而在改變他們,使其不再犯。也因此,將重點全集中在「廢除死刑」反而是本末倒置了。問題是現在社會並不存在這麼多能改變他人,我們最可以期待的應當是一套措施,可以使他們確實的(而不只是表面的,這有時不很容易判別。)改過自新。從這角度看來,正如文中對「法官與劊子手是否得殺罪?」這問題的探討所得結論一樣,判刑者就算說是犯了「殺生罪」,也不至於和蓄意殺人一樣嚴重。各時代與各社會都有不同的價值觀,在現行法制體制下,這些職業都被視為「必要惡」,法官警察們本身不作還是得找別人代作。假如因為順從大家都公認的價值觀,自己也覺得理應如此,卻被認定是重罪的話,反而是不公道的。除此之外,假如真的沒有人願意擔任這些職業,說難聽點在那些殺人犯砍人砍完後,我們就只能預期他們死後再下地獄了。對行惡之人的制裁法,我們或許可說佛教準備了另一些解決方法,例如惡� �與惡人會互相殘殺。所以作惡後有可能就會有另一些作惡的來解決掉你。但我們卻不能像肉蒲團最後一般期待會有惡人出手,因為那只能當作是種意外:因為惡人可能會互相有利益衝突等等,所以會自相殘殺。更不可將之視作唯一的解決方法,否則可能會有下面的問題:註定有部分惡人需要殺其他惡人(因為善人不會殺),這對他們來說似乎不怎麼公平;且冤冤相報何時了,業只會傳承累積而不會消失。惡人才能殺惡人,也會造成「宿命論」的錯覺(這些惡人真可憐)。何況冷眼等待惡人被處裡的我們,其實也不怎麼高尚。其實我們都知道要試驗佛教理論最好的辦法:把公權力的制裁機構裁撤掉,實際狀況很快就會告訴我們答案。可惜我們所知道在人數眾多、資源有限的狀態下之最佳解答為戰爭,而戰爭依舊不被許多人視作罪惡。其實最� ��的問題還是在善惡不總是有報。假如沒被其他惡人幹掉的呢?我們要說他們內心的煎熬(假如有的話)就是對他們最大的處罰,或是等待天災人禍來一一應付這些傢伙?雖然我不否定就算廢除死刑,犯下死刑罪的人不見得會激增(如上述,照現在的施行情況,應該說「不會」。),但這是變種的強迫每個人都得信服「業在死後依舊累積不絕」、「輪迴存在」、「業必有報」那套理論。不是每個人都能微笑著被人砍的,更不是每個人都有真正渡化他人的能力。
當然,上面還算是高尚點的說法。來看看佛教對「安樂死」的看法,星雲大師答:戒律應該從多方面去考察。權宜之下,那些執法者沒有罪過。看完這幾篇我想星雲大師是滿世俗化的。這不是在貶他。只是說,他比較站在一般人的角度來看事情。或許這是他一路走來,面對一般民眾所不得不做的改變吧。對這些人總不能講過於理想化的東西。(沒錯,我就是覺得廢死刑是理想化。不過,有正如上面所述,當社會價值觀漸漸改變時,過去不能接受或不能想像的,也終將能慢慢為人所認同。)這幾篇 還啟發我上面對廢除死刑應該衡量(對整個社會的)利害得失的討論。
佛教這一套所面臨的問題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受到感化。我不是指上面 Timothy McVeigh 或911那些人。他們都還可以改變。真正「罪大惡極」的,有許多都是因為生理上的問題,造成無法克制自己的情緒等等障礙。這些人就算知道自己錯了、想悔改,但當遇到另一個狀況,卻很可能再度無法自已。為了讓他們能過「正常」的生活,以當今的科技可能終身都得接受治療(注射血清素等等的)。但這種違反自然(天然)的做法和某些人說「我」有何不同?或是你想說這是「修正過」,比較「好」的?死刑制度之正反意見提到這個問題,顯然很早就有人注意到「先天」這問題,雖然他們所謂的「生� ��性犯人」概念與現代基於 DNA 的先天性恐怕不同。這篇文章還提到了某種型態的安樂死:讓重犯自己決定判處終身監禁還是死刑。這想法真是太新潮了(笑),雖然裡面說要連自裁的手段都由犯人選這點有點…不過很有吸引力。

2006/8/18 23:58
那麼其他的宗教又如何看待這件事了呢?正如之前所述,比較大的流派幾乎都是懲善罰惡的,因此也較重視道德良心。但隨之而來的,則是如何公平的處置善惡。縱使在世沒被處死刑,但總不能不處置。為了為了了解各大宗教對「消滅生命」的看法,前幾天還嘗試一探過去不曾接觸過的伊斯蘭教(「回教」聽說源於回族人信的教,因此此稱不妥。),這在伊斯兰教简明指南有簡單說明。漫谈三大宗教的神這有趣,感覺上和我的思想竟有幾分神似。不過我得說变形金刚這幾篇已經過火了,有些瑕疵,甚至是我不能認同的。而依據似乎其他網頁的� ��紹,伊斯蘭教重的是「信」,要去實踐,而不是思考「為什麼」,因此像基督教的神學或是佛教研究佛經之類的學問似乎不算很成熟?其教義部分似乎也比較薄弱?
大家都知道不論是基督教或佛教,基本上都因反對(任何形式的)殺人而同樣的不 prefer 死刑。伊斯蘭教或許因其比較不重視自由意志,規定較嚴苛,因此對某些不被允許的犯戒還是看得很嚴重。當然其他宗教也有過這樣的時期,甚至為了傳教而打仗,而伊斯蘭教也漸漸改變中,像國際創價學會 伊斯蘭教徒的觀點就提到生命是神聖的。因此這些都還待價值觀的改變。只是說到這些宗教對善惡的終極處置…當然不會有人說做錯事不用罰。現在的問題在該怎麼罰,罰到什麼程度。當大家都覺得死刑漸漸不能接受,卻沒有人說地獄過於殘酷。世間流傳的基督教、佛教以及伊斯蘭教和印度教都有地獄的存在。其他幾種宗教不用說,中國大百科全書智慧藏介紹了伊斯蘭教的信仰:作惡者下火獄。關於地獄的教義這部分曾在Fate/hollow ataraxia提過,之前的祆教中原先是沒有的。但這樣恐怕因為對沒有覺悟的常人來說約束力不足,因此需要有更具有恫嚇效果的強制力。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地獄像什麼樣子,那是個生不如死的地方。不能忍受死刑卻能允許地獄,這樣的人性也滿有趣的。差別僅僅在地獄是可逆性的嗎?或是因為,那不是我們可以置喙的,所以他們去他們的,不關我們的事?又有多少人想到惡人會下地獄時不會感到心安的呢?

關於宗教到此為止。我們尚需將眼界放遠一點:若是未來社會漸漸像是捨棄體罰一般除掉了死刑,那對我們的生活會有什麼樣的影響?我想這問題的答案可能會像許多陳腔濫調一般:廢除的初期,自然會有部分受害者感到不能接受,應該使用更嚴厲的刑責;但在這已經內化為我們的體制之一,沒人在懲罰犯人時會想起過去常常使用死刑的時候,那麼絕大多數人就能夠接受了。然後,在那樣的時代,在發生如同911一般的事件時,還是會有人特別舉出人們的應對方法,諷刺就算已經廢除了死刑,人的內心深處還是無法原諒對自己造成嚴重傷害的他人。
接著我們還要再進一步:終身監禁真的就好了嗎?屬於極刑的死刑自古有許多替代方案:無期徒刑(終身監禁兼服苦役)、流放、罰鍰、由他人的對待而感受到於心不安等。以上面的說法,佛教可能著重「改變自己」的部分。而我相信早期基督教淳樸的年代,由心不安而生的懺悔是很重要的一種贖罪手段。古代中國用過流放,澳洲也曾被用來當作大型監獄;流放在Scarlett中曾經描述過,雖然並不夠刻骨銘心。換個環境是很好的處理法,所以可以的話(並不是所有情況都通用,也不一定有適當的環境。)我覺得這不錯。但對已經開化的現代地球村來說,除非丟到其他可供人生存的星球(獣王星?!),否則沒有用。在這情況下我們還是得想出處置方法啊,所以…不論是監禁或是流放,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隔絕」,因為要預防他們再犯。讓犯人沒有機會做出第二次的 傷害是大家的共識。為了達到這目的,除了關起來之外,還可以直接對犯人的身體下手,例如曾有人提出把強姦犯的器官割掉。不過我們難不成要將殺人犯變作人彘嗎?當然不可。所以還是關起來為上。其實,我還頗為喜好讓犯人還是與大家同住,使其在大庭廣眾下察覺自己的罪並思考該如何做。(有點像緩刑?死緩考察參考法学论文网。)不過這對於重罪,在現在當然也是天方夜譚。是故,我的第一選擇還是流放(當然在實施前需要先使其有所體悟),接下來才是限制人身自由。各位,不覺得假如死刑很殘酷的話,終身監禁也很� �酷嗎?難不成關個四十年,犯人就能開創個全新的人生,對社會產生貢獻?若是環境以及條件允許的話,不如改成流放吧!(…痴人說夢)
最後該做個結論了,到底死刑好不好?…ん~ん、我想這不是「對不對」的問題,而是趨勢。社會整體的價值觀就如同人的意志,是時時刻刻變化不斷的。就算我們能抓住趨勢,卻不能說對錯。這就像流行服飾一樣,不會有人說復古穿60年代衣服就是對或錯的。只要能自圓其說就對。(參考人生的意義)所以說這是種「真理」,不如說是喜好。

看本作腳色在耍心機,有點Enemy of the State(1998)的味道,總有天會連私人領域(AT field←笑。其實應該是個人空間人際距離。)都不存在嗎?還真給人有偷偷摸摸做事的感覺,像是ニア出現那段,就像是在說「ニア來了,你不能再為非作歹、為所欲為了。」…ほんま、そんな気がします。
如同上面所述,深く考えは止めるの。舉例來說,有很多只有作者以及讀者這般於至高點俯瞰這個故事的人才會不知不覺了解的訊息。像是南空ナオミ失蹤的消息第一次在對策本部被提出來的時機就很令人懷疑。失蹤人口這麼多,照理來說他會被提出來的話,其他數十數百的人也應該被提報才對。如何查到一開始事故死亡的,也令人訝異。page.26最後,看到「目」或是死神等的,老實說我很快就想到,這些可以到會面之後再慢慢解釋,所以也沒必要像那般驚恐才是。page.37既然月表現出合作的態度,且覺得事有蹊蹺的話,應該好好的隅から隅まで作詢問才對。雖然這樣一來如同 page.38,部分事實可能得以用「キラ可以操縱人犯罪,亦可以改變人的記憶」來解釋。接著,L 死後,警察庁「次長」不可能有辦� ��花那麼多時間在同一事件上吧。再說,這種權位的人,工作大概應該都以決策為主。デスノート・重箱の隅有一些較普通的質疑。我倒想問,假如遇到持有很多名子的呢?是以這個人是否意識到「這代表我」而定嗎?那麼 L 呢?雖然說「死神能看到殺掉這個人所需要的名諱」,不過還是沒有解釋這名子到底有何意 義。不止我想提問題,對這結局不滿的也有不少找碴團,像是milkcrown提出第十二集冒頭マット被圍成圈圈槍擊的情景,在現實中這很容易誤射同伴;仮名則對魅上照的策略竟是偷看感到太扯了。ま、ささやか突込みだ。
最後の一言。對本作推理部分的高潮迭起,我的確感到一分敬佩。而對本作所引起大眾的迴響,這也不簡單(雖然能夠思考到什麼程度是另一回事)。我並不支持任何一派或希望介入這樣的故事,也並不覺得哪一方就對或錯,更甭提勝利或失敗;但這樣的作品的確讓許多人感到趣味了吧。
2006/8/19 16:35

ちょこッとSister (chocosis) レビュ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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ちょこッとSister


ちょこッと Sister

其實只是想說在轉音樂,想找點東西打發時間。しあしこれ、最凶の芋~と?恋風の妹に特化した進化版?或いは片思い集まり?這種東西看太多恐怕會被毒化吧,ちょこは一寸我侭で可愛らしいが、世の中そう甘くはいかないよ。
本作中到處都是單相思(聽說ハチクロ也一樣),比較直率的就只有ちょこ與足来真琴(這個是根本還沒出現這方面的困擾)了吧。這種安排到底想表現啥我是不曉得,到現在七集的分量也沒顯出這層意涵的樣子。再怎麼說,本作比較值得討論的可能是為何會使用這種題材,其意義以及與現實社會讀者的關係與互動吧。只是,有種似乎可能會進入後宮模式(請參考こいこい7)的危險感覺。
然後後來看到宣布動畫化的消息…我就知道這種題材會動畫化(汗)。這種東西好像真的很受歡迎啊,第一是お兄ちゃんにくっついて萌え妹,加上青澀的戀曲,或許年輕人喜歡的就是這種感覺吧。
不過,動畫我可能就不會看了;說了無新意,不如說看多了反而有點煩。
啊對了,查了一下,雑破業以前原來是ジュブナイルポルノ這種黃色(?這麼稱呼應該可以吧?)小說的新銳寫手。ジュブナイルポルノ字源不知那來的,這可能和ライトノベル一樣,也是我在不知不覺中已經看過很多的一種劇本。他現在已經「改邪歸正」就是了。另外,本作會引人興趣,竹内桜的畫也是原因之一。他有一些頗能搔到我的癢處。妙的是,他之前的作品ぼくのマリー也是描寫類似情境的。
2006/7/26 9:38

女子大生家庭教師濱中アイ (hamanakaai )=?UTF-8?B?IOODrOODk+ODpeOD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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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大生家庭教師濱中アイ


女子大生家庭教師濱中アイ

一開始覺得本作的男主角小久保マサヒコ比較有現實風味,比起School Days那種的。而中村リョーコ似乎是那種「效率至上」型的後來則覺得他過於ふざけてる,那方面的玩笑太多了吧。(雖然想想,既然是這種類型的漫畫,那也就沒什麼了。)不過,本作其實是エロギャグ漫画,裡面的腳色其實幾乎都不怎麼正常(要和現實比的話)。所以說,所以說…突っ込み所は違うんじゃん。我早已經被荼毒了,而且中毒頗深(汗)。
氏家ト全至今的作品好像都以エロネタ,開黃色笑話為主;另一部四格漫畫「妹は思春期」甚至比本作更黃,每段都切中要害(なに?)。不過偶爾也讓人感覺有些生活趣味,以及あずまんが大王那種生活加脫線的風味。總之,對這種作品就是要放鬆心情去看吧,有點像是報紙所附的四格漫畫。
第六集還沒看,但最後好像還是各奔東西了。果然這才是人生吧,他們只要說「好歹我們有過黃金般的歲月」就好了。
繪圖部分,較有意見的是腳色看起來長得都一樣,有時甚至分辨不出這張圖是誰,直到看到台詞部分。
ま、反正就是一部開開心心觀賞的漫畫吧。不過,這也要懂得他們開玩笑的內容才行。
2006/7/25 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