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意義
人生的意義?
這算是我從寫日記以來導出最大的結論了,為了引證,過程太過複雜,況且如今也無啥餘力再重打一次,所以往後斷斷續續再加增吧。這…沒錯,是意識型態的灌輸,尤其因為我相當的偏激,所以不同意的人十有八九,不想聽的當我廢話;相信我,您不用我說,讀到一半就會自動轉到下一個網站。到底人生,或是說生命的存在有何意義?這是我們身為能思考的個體所幾乎不會錯過的問題。雖然有的人還在思索中,有的自以為找到了答案;無論如何,這問題的解答就和心智的個數一樣多,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答案;所以我在這最多也不過是統整一下比較廣泛而出名的說法。假如參考當下坊間一些積極正面的相關小品書籍,很容易得到這樣一個答案:生命就是要追求幸福。這「幸福」並不只是狹義的「對當下以及可能的未來感到滿足」那種的,而是包括物質、生理方面的,如創造美好的生活、滿足於自己的生活、事業家庭上的成功;有心理上的,如愛、無後悔、永生與來生;除此之外也包含精神智慧層面的(道、崇高的價值和目標),如自我實現、「生活的目的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使全人類幸福)、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 命」。當然,以我的角度來看,這些不過都是「人會作最『好』的選擇」這基本條件延伸,不論是追求真理、求功名財富或滿足生理心理欲求、享受平靜的生活,都是當事人覺得「最佳」的抉擇。以這個角度來說,人生的目標是成為富翁或救世主並沒有差別。
所以在這裡簡單的簡單的說明結論。只要能自圓其說,又不違背事實(這裡面還包括符合已知的現實),並且能讓人們都同意的說法、理論、你說什麼就是什麼,都是人生的意義,都是「好」人生觀,以及好的主義、思想。你問我,不是「真理」才是我們所應推崇的嗎?哼哼,這就是癥結所在了,因為我們總是只能自認為已經掌握真理。OK.所以,讓人死就是爛意義嗎?但當死能成為解脫,能解放當事人以至家屬時,這時讓他痛痛快快的離開不是更能讓人鬆一口氣?所以有是否能容許安樂死之爭。而對某些人來說,人生的意義則不在於生死。生也好,死也罷,只要他心目中的目的達成就夠了。戰爭呢?為什麼偶爾只能以戰爭來換取和平?是該從頭到尾支持和平,或是逼不得已以衝突之後的勝者為王來換取平靜?因此,� ��「好」更「正確」的意義固然是全人類都認同的人生觀念,但很可惜的,這就像宗教一樣,你奉為寶的別人當屎看。以這種想法,就算全人類都信佛信基督,我還是只有表面順從。因為,不同的意見太多了;像是佛教也很好,不過不是每個人從小到大生活環境都能過得像佛陀或活佛一樣,具共同的成長歷程,悟到相同的事。
而在這個表面之下,隱藏的是更為黑暗的基礎。(套句普通人的話是這樣。但其實在我來說是光明喔。)為何只要說得通,阿公阿媽都是對的?這表示了只要能夠達成妥協,不存在標準答案。人文世界中,符合所需的答案太多了,不像自然科學或人腦中概念的數學。而另一方面,考慮到究竟是什麼基底能讓人如此隨心所欲建造時,令人不太想承認的現實就浮上檯面。C++OOP中有種虛擬函數,只是宣告了個形式,接下來的內容愛怎麼發揮就怎麼發揮。只有這種函數能讓人如此自由。基本上,假如基底本身就有些東西,亦即有些先天的限制,是不能讓人愛怎麼建就怎麼建的。更好的例子,則是Gödel's incompleteness theorems。也就是說,如同亞里士多� ��所言,我們所能作的並不是掌握自然界背後那終極的「道」,而只能藉由排除法,求得個看起來最合乎道理的規則。人當然能相信自己具有神性,但「相信」並不能帶來真實,因為當一切合乎常「理」時,我們唯一能作的,還是抉擇。而這已經被證實受到我們的過去以及環境太多的影響。從上一段我們發現這些最基本的限制的確存在,但也不過是能自圓其說,又不違背已知的事實,並且能讓人們都同意;而這到底表示什麼?這些東西完全沒回答我們對人生的需求及探求。假如濾掉毫無關係部份,剩下的就是空無。因為啥都沒有,所以隨人說。那就像建房子,只要建起來能遮風避雨,遇到地震不會倒的就叫「好」房子。
讓我們再說得清楚一點。的確,世界上存有多采多姿的事物,(美妙不美妙是另一回事,因為這是需要藉由「心」去判斷的。)但若是說到我們所追求的那種意義,卻是不存在的。因為,存在本身不需要意義。所以論到我們所追求的那種意義,我們所得到的只是空無,因為我們連基準點都沒有辦法抓住。沒有立足點,自然無法再去說有沒有、存不存在。只是,我們的思維卻會冀求著存在的意義,並且將所有行為合理化:因為我們就是這麼認識世界的。
話就點到而止。再看上面的條件。「符合事實」,還包括一些必然的準則,例如生物及自然都朝向自以為「好」、「有利」的方向發展。不說大自然,光生物界就很明顯,尤其是能自由思考,具有「我只做自己以為好的事」CPU的人類,只希望過更好的生活。你以為行善有多偉大?假如沒有「行善是好的」先入為主,誰行善啊?同樣的,假如不是「為惡有利」的想法,壞人也都不見了。這也點到而止即可。
來批批假佛教—假如那些人一如我所想像的那麼膚淺的話:就算今日世界不「空」,永恆存在;就算大家終能成佛享即樂,那對我仍是無意義。舉個小例:有一天,鄰居中了一億,他很高興,但那又與我何干?我還是活下去,就這麼活下去。想法較為簡單的:鄰居中了一億對我無意義。同理可推鄰居得到Nobel Price,自我實現,當了總統等。假如鄰居給了我五千萬,這就有意義了嗎?不,給就給吧,生活過得更好?更好就更好吧。那又如何了?OK.角度放寬點,置生死為度外的人:鄰居的將軍下令殺我?那就殺阿,我就死了罷了,這整件事仍是無意義。將眼界加寬,就算有佛在享即樂度眾生,有個全能的神閒來無事捏泥巴,我們及神又算什麼?這一切都不構成意義。除非,除非將眼界縮小,開始計較一些東西:「永恆對我很重要」,永恆成了意� ��。「生命很重要」,具有精神價值;人命成了重要意義。自我實現很重要,於是那成了人生追尋的意義。錢…懶得說了。當眼界放寬一切都不計較時,永恆、極樂、靈魂及神佛都已不具意義。當然,假如這種狀態就叫「佛」那我是無話可說,(應該不可能…以我所知極為表面的佛教。)不過事實上就是:這一切都是無意義,即使無因果無善惡,空還是空。(上次在火車上聽一位法師講,佛教必不能無因果,據我所知也是如此。)
有些人相信有位公正的裁判,會讓人的一生吃的苦與享的樂(耳に障るなら、「幸せを感じてる程度」に変えても良いぞ。)相同,所以他們人生的意義就寓於「先受苦,後享樂」。姑且不論這到底是對是錯,我們先來看看有關「有意識」的神是否存在的議題:雖然對「意識」的定義可能千差萬別,但以「我們所希望」的神來說,這大部分是指「具理性與人性」。而現在科學已經證明,人之所以能作出判斷,具有「理性」,其實和我們這副臭皮囊脫不了關係。也就是說,沒有絕對的、且是我們所熟知的「理性」這回事,我們都受制於過去的經驗與現時的生理狀態。很顯然,以這個角度來說,如希臘雅典神話中具愛恨情感的神不過是人們想像中的造物。以另一個角度來說,姑且不論某些無神論者「假如神真的存在,為何他們都只存在於� �說經典內,而不顯現在現在的我們眼前?」的言論,讓我們來想想,果真有一個「絕對理性的神」存在,那他應該如何作抉擇?例如,天堂與地獄,或是輪迴轉生真的有必要存在嗎?而他又應該如何應付看似純真,其實不過是為生物性所侷限的祈禱?以這個角度來說,假如神真的有辦法deal這些事件,他絕對不是我們所想像的,一個具有「人性」的神;也就是說,他的抉擇方法不會依照我們的「常識」。因為,以人的做法來說,有太多問題無法自圓其說。例如,大家都知道有時候善意的謊言對於處理事件來說是比較「人道」的作法。但,一個不能撒謊的神,是否能達到「善意的謊言」這個結論?人性是由生物性加上人格特質而成的,對人來說,這是無解的。也許有人說,「只要心懷善意就好了」,そも� ��も、絕對的「善」到底存不存在?那又會是什麼?我們至今都無法說明。要找出解答,除非褪去人性。另外,我們現在已經有好幾個版本的神了。包括佛、道、基督、天主、回(伊斯蘭)教等等雜七雜八一堆。哪個版本才是真實?假如我們有辦法將各大教(神、佛的部份)精神層面統一,那真的就能說是「真理」了嗎?岐異將會不斷,因為這本來就是公說公有理的東西。所以,一個具有「意識」的神,其存在不能自圓其說,起碼在「我們所希望」的神這個範疇內。那不同解釋方法的神呢?我想,這就得要看到底把「意識」作何解釋;這問題就和問「神」到底存不存在是一樣的。
那麼既然我們不能冀求一個祈願能「上達天聽」的神,甚至於無法確定來生或天堂地獄的存在,「先苦後甘」的行誼到底還有沒有意義?假如我說「那完全不能達到『後甘』的預期」,使大家產生「這樣的話,我不如來當個享樂主義者吧。」似乎也是個罪過。以較為達觀的看法,「先苦」雖不能期望「後甘」(本來就不能這麼條件交換了),但還是有其價值存在;這就像「假如世界上大家都是善人」的情況一樣。只是,有效果歸有效果,千萬別期望那有多明顯。
就因為事實是這種狀態,所以想如何自我設限,如何創出種「自我的意義」,只要符合基礎遊戲規格,都是可行的。人生也才這麼數十百年,不這麼做,活著還有啥意義?而這基礎遊戲規格,我叫他做「天道」,(反正神已經成為空殼,這個性質相近,借來用。)亦即「神」或「(假佛教的)佛」,你愛稱啥就是啥。這觀念有點像「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因之,我的解答就出來了。這種情況下,就算真的有靈魂,真的有具意識的神,稍加修改理論仍是能成立。雖然這問題到我離世大概都不會有個了結,但最起碼現有理論及所知現實強烈指向永恆的靈魂及具意識的神不存在。
同樣的,以現實面來說這也只是個可能(我用詞一項不喜歡專斷)符合遊戲規格的說法,想聽就聽,(應該是不會有才對,現在人們大多具有自己的思想了…吧。)只是部份聽不進也請參考一下,我非常歡迎有興趣的人來信討論。
有時,我也會想,既然我會得到這樣子的結論,世界上比我聰明的人那麼多,為什麼現在卻幾乎看不到這樣子的主義流傳?我只能簡單的猜測,那可能是因為幾種原因:知道的人覺得這太簡單了、覺得世間的人沒必要知道(知道了又能如何?對人來說,不如不知道。)、覺得人們還沒能力處理這樣的思想(要為所欲為,也得先有相當的認知與覺悟才行。像是地球少女アルジュナ中的「抉擇」說,假如被不清楚的人斷章取義,說不定會以為我是世紀大魔頭吧。)。也或許,就算有人說了,也沒人覺得這是真的。
當然還有種可能,這是只有我才會導出的結論。所以,沒其他人發現是應該的。你想的沒錯,我壓根兒就沒想過「結論是錯的」。因為,假如我真的錯了,也不應該是現在,而理應老早就發現了。(或是應該說我乳臭未乾。)另外,縱使我有錯,我也不是不會改變自己的立論的…吧。(最近連說這句話的自信都沒有了。)只是,我之所以還活著,除了因為活著與死去都不再有差別外,或許就只是為了賭上這些微的可能性罷了。…這樣說會不會過於矛盾呢?
2004/5/6 7:14,8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