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5日
聽說希臘準備大舉將國有企業民營化
聽說希臘準備大舉將國有企業民營化。 但我腦海卻不禁浮現 2010/5/16 討論過的問題:簡單一句話,他們太懶了。更糟的是,他們不覺得自己做的事太少,因為舒適慣了。依我貧乏的經濟學知識,在這種情況下要不是得想辦法讓他們乖 乖工作(開源),要不就是降低薪水與福利(節流);否則基本上不太可能有解吧?若大家只會享受不夠就上街遊行抗議,那麼就算民營化,短時間內也只會讓更多 人失業(懶人賺不了錢…抱歉,失言了。反正不會做事的就準備被裁員吧?悲しいくらい。),社會動盪更加嚴重罷了。只希望他們能咬緊牙關過度這陣痛,長期則 把努力工作視作理所當然。所以,只能期待他們自我覺悟「該振作了」?當然也還有另一種方法啦,全球的人都不必那麼努力,相對的享受也得少一點,然後可能得 減少些人口。但這顯然更異想天開而不可能達成不是?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報告稱限制互聯網違反人權
聽說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報告稱限制互聯網違反人權。其實我之前也提過像有人認為上網該視作基本人權(於知識共享)或三振法案之類的東西。但我沒提的是我內心其實懷疑著上網這種高級享受果真有資格榮登基本人權(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之殿堂麼?不同於所有生物皆必要的生命權與溫飽、只要能表達概念與邏輯就能制定的思想自由與要求自洽(俗稱「要講道理呵,別說些顛三倒四、自相矛盾的話。」)、具感情便得以要求(藉以滿足自尊)的尊嚴與平等,或是能說話就達到基本條件的言論自由;「上網」這事的基礎建設過於高階,並且容易失去。我總覺得我們能訂定的不過是像「取得資訊的自由」或更明白點「所有(或那些)資料皆須透明化」,或自由溝通的權利(擴大一點就是集會)這樣的原則,而不是這麼細部的實現。
ま、それはおいて。其實我更想說的是,假如沒發生近幾個月來的反政府浪潮,這樣的說法可能就不會那麼有說服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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