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5日

1-2-3 Magic (1-2-3Magic) レビュ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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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Magic


1-2-3 Magic: Effective Discipline for Children 2-12我數到3ㄛ!-三招讓你成功教出有規矩的孩子

同樣是同事的書(苦笑)。雖然知道看過這種書也不一定在對未來孩子的教養上有所助益,畢竟家家有本難唸的育兒經,不過還是解決掉了。
一樣,先來作個大意統整。

對於要孩子快去做的行為,我們得用讚美、鼓勵的方法。13章起說了許多在這情況下的策略:

正向增強作用
用言語讚美小孩,讓他喜歡做那些事。
簡單的要求
以公事公辦的差遣語氣命令小孩,不要參雜情緒。
用和計時器競賽的方式
透過和計時器競賽,讓小孩在時間內完成某些事情。
付費制度
倘若小孩不做事,要付錢給爸媽。
自然的後果
如果小孩不做,就狠心的讓他嚐到不做的後果。例如沒有收拾房間、賴床遲到、沒做功課或是亂丟玩具(把他的玩具裝到垃圾袋收在某個地方)。
做表格
透過公開的表格,讓小孩可以受到讚美。
數1-2-3
可以鼓勵短暫的「快去做」行為。
以及在起床上學去、整理房間、做家事、晚餐時間(面對挑嘴的小孩可以讓他接觸一小口他不愛吃的食物,久而久之就會喜歡了。或是四選三,沒吃完的也得吃一口。)、作業(可以使用自然的後果配合正負正法。正負正法指的是無論看到品質多糟的作業,都先稱讚小孩做得很好,再指出不足處;最後再稱讚一次做得好。有時候時間已經來不及了就得用粗略檢查法,不要太過追求完美:這樣會讓小孩很慘。)、晚上睡覺(萬一小孩半夜驚醒,然後跑來跑父母,也不說話,常常是為了上廁所。別開燈,直接摸黑帶小孩去上個廁所就回床睡,免得因為受光刺激而醒來。動作則保持緩和,讓小孩保持睡意。)等等狀況的應用。至於可以馬上停止的行為,我們得用1-2-3 Magic,即是數1-2-3(間隔約五秒),然後還不聽就把他們丟到中場休息區,基本上� �歲就待幾分(這點在Children Are From Heaven也提過)。其中的「中場休息」和Children Are From Heaven可說同出一轍。但在本書中,這項手段已經被視為主要的「管教」孩子的方法(其他就是更具懲罰意味的取消特權、沒收心愛東西等)。我其實很佩服兩本書的譯者竟都挑了同一個譯名,該不會是通過有無了?使用1-2-3 Magic重點在心平氣和,並展示一種無可轉圜的態度。除非孩子真的不曉得(如第一次),否則連解釋都不必。否則會陷入「說理—規勸—理論—大吼—處罰症候群」中。
孩子說理無用,所以千萬別說太多。他們不是能好好理解的動物,除非當他們漸漸長大。不過,別忘記,連大人都不算理性的生物。也別要他們負責,他們就是不能。別過度管教,很多時候孩子對自己應該怎麼作清楚的很。
第六、七章說明了許多常見問題,而這些解答中最重要的是要堅定立場,別妥協或姑息養奸。孩子很會鑽漏洞的,所以別造成例外。所以,就算是連在公共場合丟臉也是一樣,不能寬貸。
第八章說到,小孩吵架時別問「怎麼了(發生什麼)」以及「是誰先開始的?」孩子可能從實招來嗎?結果只是各說各話罷了。其他還提到別要孩子道歉(有口無心只會造成欺瞞)、別袒護弱者,說「妹妹還小,就不能多讓他一點嗎?」(給了弱者免死金牌)等等,也給了我很大的啟示。不過,兩個人一起處理的話,假如有一個常常都是比較乖的,那麼他有可能會覺得正義無法得到伸張,「每次都不是我的錯,媽媽總是不罰他!」就是。
到第十章提到孩子常用來達成目的的手段:
苦苦哀求
拜託嘛、就這一次。
恐嚇耍脾氣
孩子可能會作一些傷害自己的事,例如撞牆、跌坐地上、敲自己的頭、和父母理論、對父母說髒話等等;尤其在有外人在,大人無法應付時。這類行為最好在五六歲前就修正,否則有可能演變為較嚴重的行為偏差。
威脅
我要去自殺、我要離家出走、我不吃晚餐了、我寧可餓死。首先父母要先分析這些話的真實性,小孩最近是否有受挫,如果沒有危險就不用理會。
苦肉計
家裡都沒有人喜歡我、你們都比較喜歡妹妹,不喜歡我等等的。有時也會併用一些自我懲罰,自我否定的招式,如不吃晚餐和躲進衣櫥等。別真的產生罪惡感了。這跟耍脾氣有異曲同工之妙。
諂媚
媽咪,你真是太漂亮了!
暴力宣洩
這是最糟糕的情形,小孩可能會砸東西、踢門、攻擊父母等等。當小孩年紀為大,使用的行為會越激烈。
之類,而這些也常常是大人本身使用的。我還滿佩服他怎麼能分出這些…可能足以上心理學教本的假說?
12章說明了不是可以用1-2-3就解決的問題。這部分於Children Are From Heaven並沒說明,因此是較有價值的。對於這些更嚴重的行為,我們還是應該分出層次,施予相當程度的懲罰。方法如禁足(連續一段時間吃完晚飯就回房休息,不得看電視打電腦、電話等。)、罰錢(扣零用錢,並賠償造成損失)、作家事(清理房子n小時)、社區服務(到教會或其他機構作義工n小時)、研究(選某一主題寫n頁報告或參加團體諮商)等,依程度酌量。假如孩子習以為常的犯錯,以致犯錯為常態,就應該重獎勵,例如連續數日沒犯錯就大加讚揚。

我在想世上這麼多教育父母的書,該不會表示現在有許多人其實都已經不知道要怎麼做個稱職的家長…或是說,因為時代不同了,我們不再能靠自己的本能(例如將孩子視為私有物)來管教,所以大家才有必要學習怎麼為人父母?不過,一邊教人要將孩子視為獨立的個體,一邊在文中卻又要人別期待孩子說理說的通,顯然現在的主義(人文?)還有其矛盾在。未來說不定很快的連父母都不能體罰孩子了,到時體罰假如變成公訴的話,又有部份人會感嘆父母難為了吧。ま、的確,要體罰不如還是在管不住時將之送到警察那邊比較乾脆(無責任だね)。
2006/12/4?-30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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