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Magic
1-2-3 Magic: Effective Discipline for Children 2-12(我數到3ㄛ!-三招讓你成功教出有規矩的孩子)
同樣是同事的書(苦笑)。雖然知道看過這種書也不一定在對未來孩子的教養上有所助益,畢竟家家有本難唸的育兒經,不過還是解決掉了。一樣,先來作個大意統整。
對於要孩子快去做的行為,我們得用讚美、鼓勵的方法。13章起說了許多在這情況下的策略:
- 正向增強作用
- 用言語讚美小孩,讓他喜歡做那些事。
- 簡單的要求
- 以公事公辦的差遣語氣命令小孩,不要參雜情緒。
- 用和計時器競賽的方式
- 透過和計時器競賽,讓小孩在時間內完成某些事情。
- 付費制度
- 倘若小孩不做事,要付錢給爸媽。
- 自然的後果
- 如果小孩不做,就狠心的讓他嚐到不做的後果。例如沒有收拾房間、賴床遲到、沒做功課或是亂丟玩具(把他的玩具裝到垃圾袋收在某個地方)。
- 做表格
- 透過公開的表格,讓小孩可以受到讚美。
- 數1-2-3
- 可以鼓勵短暫的「快去做」行為。
孩子說理無用,所以千萬別說太多。他們不是能好好理解的動物,除非當他們漸漸長大。不過,別忘記,連大人都不算理性的生物。也別要他們負責,他們就是不能。別過度管教,很多時候孩子對自己應該怎麼作清楚的很。
第六、七章說明了許多常見問題,而這些解答中最重要的是要堅定立場,別妥協或姑息養奸。孩子很會鑽漏洞的,所以別造成例外。所以,就算是連在公共場合丟臉也是一樣,不能寬貸。
第八章說到,小孩吵架時別問「怎麼了(發生什麼)」以及「是誰先開始的?」孩子可能從實招來嗎?結果只是各說各話罷了。其他還提到別要孩子道歉(有口無心只會造成欺瞞)、別袒護弱者,說「妹妹還小,就不能多讓他一點嗎?」(給了弱者免死金牌)等等,也給了我很大的啟示。不過,兩個人一起處理的話,假如有一個常常都是比較乖的,那麼他有可能會覺得正義無法得到伸張,「每次都不是我的錯,媽媽總是不罰他!」就是。
到第十章提到孩子常用來達成目的的手段:
- 苦苦哀求
- 拜託嘛、就這一次。
- 恐嚇耍脾氣
- 孩子可能會作一些傷害自己的事,例如撞牆、跌坐地上、敲自己的頭、和父母理論、對父母說髒話等等;尤其在有外人在,大人無法應付時。這類行為最好在五六歲前就修正,否則有可能演變為較嚴重的行為偏差。
- 威脅
- 我要去自殺、我要離家出走、我不吃晚餐了、我寧可餓死。首先父母要先分析這些話的真實性,小孩最近是否有受挫,如果沒有危險就不用理會。
- 苦肉計
- 家裡都沒有人喜歡我、你們都比較喜歡妹妹,不喜歡我等等的。有時也會併用一些自我懲罰,自我否定的招式,如不吃晚餐和躲進衣櫥等。別真的產生罪惡感了。這跟耍脾氣有異曲同工之妙。
- 諂媚
- 媽咪,你真是太漂亮了!
- 暴力宣洩
- 這是最糟糕的情形,小孩可能會砸東西、踢門、攻擊父母等等。當小孩年紀為大,使用的行為會越激烈。
12章說明了不是可以用1-2-3就解決的問題。這部分於Children Are From Heaven並沒說明,因此是較有價值的。對於這些更嚴重的行為,我們還是應該分出層次,施予相當程度的懲罰。方法如禁足(連續一段時間吃完晚飯就回房休息,不得看電視打電腦、電話等。)、罰錢(扣零用錢,並賠償造成損失)、作家事(清理房子n小時)、社區服務(到教會或其他機構作義工n小時)、研究(選某一主題寫n頁報告或參加團體諮商)等,依程度酌量。假如孩子習以為常的犯錯,以致犯錯為常態,就應該重獎勵,例如連續數日沒犯錯就大加讚揚。 我在想世上這麼多教育父母的書,該不會表示現在有許多人其實都已經不知道要怎麼做個稱職的家長…或是說,因為時代不同了,我們不再能靠自己的本能(例如將孩子視為私有物)來管教,所以大家才有必要學習怎麼為人父母?不過,一邊教人要將孩子視為獨立的個體,一邊在文中卻又要人別期待孩子說理說的通,顯然現在的主義(人文?)還有其矛盾在。未來說不定很快的連父母都不能體罰孩子了,到時體罰假如變成公訴的話,又有部份人會感嘆父母難為了吧。ま、的確,要體罰不如還是在管不住時將之送到警察那邊比較乾脆(無責任だね)。
2006/12/4?-30 19:34